《东南欧稳定公约》 (Stability Pact for South Eastern Europe) 是1999年6月在东南欧外长会议上通过的。其宗旨是通过在东南欧地区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及建立地区性安全协作关系等措施来实现该地区的长期稳定与安全。为实现上述目标,与会各方在公约中表示将推动地区经济建设,建立市场经济;促进该地区国家间及该地区与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间的经济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腐败、恐怖主义、刑事犯罪及其他一切非法活动;防止因战争或内部动荡等原因出现的难民现象;保障难民自愿安全返回家园并援助当地接受难民的国家;为促使东南欧国家实现政治、经济和安全结构的一体化创造条件。公约还阐明了欧盟、北约、联合国和欧安组织等国际机构及美、俄在实现该地区和平稳定中应承担的作用等。2006年5月,《东南欧稳定公约》圆桌会议同意该公约到2008年初停止运作,并由“地区合作委员会”取代 。
成员国包括欧盟国家以及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马其顿、波黑、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土耳其、匈牙利、俄罗斯、美国和摩尔多瓦等国。
1999年7月29日,为期一天的东南欧地区国家首脑会议在波黑首都萨拉热窝举行,它是首次《东南欧稳定公约》首脑会议的组成部分。7月30日,首次《东南欧稳定公约》首脑会议在波黑首都萨拉热窝召开,除南联盟以外的所有东南欧国家、欧盟国家、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4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出席了会议,南联盟黑山共和国总统久卡诺维奇以“来宾”身份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了一项声明,要求防止发生新的战争和难民危机。此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制定重建巴尔干计划,但会议却以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拒绝《东南欧稳定公约》的基本原则为由把南斯拉夫排除在外。会议通过了一项保证要促进东南欧和平、安全与繁荣的宣言,要求建立一个“不可分割的、民主的与和平的欧洲”,使所有的东南欧国家同“欧洲-大西洋一体化”,这充分表明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东南欧地区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愿望,标志着由美国为主导制定的《东南欧稳定公约》进入实施阶段。
2000年10月25日至26日,《东南欧稳定公约》地区特别会议在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举行,会议上,南斯拉夫被正式接纳为该公约全权成员国。
【东南欧合作进程】
东南欧合作进程是一个地区合作组织,1996年在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正式成立,共有12个成员国。该组织旨在加强巴尔干地区国家合作、确保地区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布尔多-布里俄尼进程】
“布尔多-布里俄尼进程”是东南欧国家领导人之间的非正式战略对话。2013年7月1日,由克罗地亚总统约西波维奇、斯洛文尼亚总统帕霍尔在克罗地亚加入欧盟之际发起,并于当年7月25日在斯洛文尼亚的布尔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将其发展为一年一度的机制,同时每年邀请一位欧盟国家的领导人作为与会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