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李鹏总理在访问德国期间提出了发展对德关系的四项原则:
一,着眼未来,长期友好;
二,相互尊重,增加信任;
三,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经济关系;
四,加强相互磋商,扩大合作领域。长期、可靠、平等、互利是今后发展中德经济关系的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