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简称“亚太经社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 ESCAP) 是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下属的五个地区性委员会之一,是亚太地区建立最早、代表性最为广泛的政府间多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是联合国在亚太地区重要的政府间综合性经济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区域和次区域合作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联合国在亚太地区的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的论坛。亚太经社会是联合国的附属组织,工作包括透过在区内收集、评估和分发有关经济、科技及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并提出制订新措施,以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
亚太经社会的前身是1947年3月28日在中国上海成立的亚太和远东经济委员会(亚远经委会),1949年6月由上海迁至泰国首都曼谷,1970年将会址正式设在曼谷。1974年改称现名。作为联合国在亚太地区唯一的政府间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亚太经社会开创了地区合作的先河,多年来为开展区域和次区域合作、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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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2日, 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60届会议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开幕。 |
作为亚太地区最大的政府间多边组织,亚太经社会有53个正式成员和9个准成员(2004年4月),包括几乎所有亚太地区(包括中亚,但西亚除外)的国家和美国、英国、荷兰、俄罗斯和土耳其。亚太经社会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每年定期举行;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的最高官员为执行秘书,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
亚太经社会会议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召开,会议规模约为500-800人。每年会议均事先确定一个主题,通常为重要的全球性经济或社会问题。会议分为高官段会议(3天)和部长段会议(3天)两部分,高官段会议主要审议亚太经社会方案规划、区域经济合作、扶贫、统计、运输、环境等经济社会议题,部长段会议主要由各代表团团长围绕当年会议主题进行一般性辩论,并讨论通过会议决议和报告。
中国是亚太经社会的发起国之一。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也恢复了参与亚太经社会的活动。1978年7月起,中国向该组织派有常驻代表和副代表。1992年,亚太经社会第48届会议曾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旨在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北京宣言》。 中国香港是该委员会的附属会员,并一直参与其辖下统计委员会、台风委员会及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发委员会等工作。
2004年4月22日至28日,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60届会议在上海举行。会议围绕“加强发展合作,迎接全球化时代的挑战”的主题,讨论地区经济和社会形势、扶贫、全球化和社会等问题,会议通过了《上海宣言》,还通过包括《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区域行动倡议》、《亚太经社会技术合作项目执行工作》、《亚洲公路网政府间协定》、《亚洲及太平洋二类作物开发扶贫中心》、《振兴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太平洋业务中心》和《太平洋城市议程》等6项议程。>>
亚太经社会61届会议于2005年4月21日至27日在泰国曼谷举行。
2006年4月,亚太经社会第62届年会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行。会议通过了12项旨在加强地区性合作的决议及有关发展基础设施的《雅加达宣言》。第63届年会将于2007年11月举行,主题为“在推动经济发展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前提下改善居住系统”。如果没有成员主动请缨,那么下届年会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
综述:联合国亚太经社会部长级会议探讨推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