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八届六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958年11月28日—12月10日在湖北武昌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84人,候补中央委员82人。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列席了会议。
毛泽东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邓小平作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说明》,李富春作了《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说明》。
全会通过了由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议》、《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 和《同意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关于他不作下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批评了企图过早地否定集体所有制、按劳分配原则以及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错误, 批评了企图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 跳入共产主义的空想,着重指出在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内,人民公社仍应保留按劳分配制度。重申了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别,宣布个人生活资料永远归个人所有,还批评了经济建设工作中的浮夸作风。
全会注意到了1958年国民经济出现比例失调的问题,初步总结了“大跃进”运动的经验教训,降低了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所确定的1959年工业生产的高指标。
八届六中全会,是党自“大跃进”运动开展以来,在毛泽东领导下,主动纠正工作中“左”的错误的一次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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