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1902—1997),原名傅懋恭,山西省曲沃县人。1922年考入太原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参加进步组织青年学会,接受马克思主义。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曾任中共太原支部委员、书记,共青团太原地委书记,正太铁路总工会秘书,中共石家庄特别支部委员,中共天津地委第二、第一、第三部委(区委)书记,中共天津地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长、代理书记、书记,中共天津特区委(后改为工作会议)书记,中共顺直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顺直省委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长,中共北方局晋察冀分局(后改为北方分局)书记,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副校长,中央组织部代部长、部长,中央城市工作委员会主任、城市工作部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民主联军政委、中共中央工委常委,中央组织部部长(至1953年5月不再兼任),政策研究室主任。1945年6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1948年12月,被任命为中共北平市(1949年改称北京市)市委书记。
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被任命为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1月当选为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
1950年2月,被推选为北京市总工会主席。12月,被任命为北京市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主任(至1953年3月)。
1951年1月,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党组干事会副书记。2月,当选为北京市市长;再次当选北京市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同月,被任命为北京都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至1955年2月)。6月,被推荐为全国政协常委会临时学委主任。7月,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校长兼校务委员(至1956年11月)。
1952年4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至1953年11月)。8月,增任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
1953年2月,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
1954年9月,当选为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12月,当选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7月,在北京市第一次党代会上当选为北京市委第一书记。
1956年2月,任全国政协党组书记。9月,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任中央书记处书记。
1958年6月至10月,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8月,再次当选为北京市市长。
1959年4月,再次当选为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再次当选为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1962年6月,再次当选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市市长。
1964年9月,再次当选北京市市长。
1965年1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新中国成立后还曾任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理事、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
“文革”后复出,1979年2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至1981年6月)。6月,任五届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主任,同月,在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增选为副委员长。9月,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1月,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秘书长。
1980年1月任中央政法委书记(至1983年5月)。同月,任中央党史委员会委员。3月,任中央“两案”指导委员会主任。9月,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3年6月,当选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批准退出中央领导机构的请求。
1989年4月,任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名誉会长,同时任全国李大钊研究会名誉会长。1994年任中国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名誉会长。
1962年5月2日,接受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授予的一级国旗勋章。1964年10月5日,被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授予一级沙瓦德拉王家勋章。1983年6月28日,被秘鲁议会授予秘鲁议会大十字荣誉勋章。
1997年4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