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
2002年11月3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左图
)。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并就加强次区域合作的重要性等问题作了主旨发言。会议批准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战略框架》,并决定其后每三年在成员国轮流举办一次领导人会议。会后,有关国家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
2005年7月4日至5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昆明举行,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并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会议围绕“加强伙伴关系,实现共同繁荣”的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广泛共识,确立了以“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为主要内容的合作指导原则,并发表了《昆明宣言》。与会六国领导人还签署了便利客货运输、动物疫病防控、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和电力贸易等多项合作文件,批准了贸易投资便利化行动框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建设等多项合作倡议。
2008年3月30日至31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六国领导人围绕“加强联系性、提升竞争力”的主题,就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运输便利化,构建伙伴关系、促进经贸投资,开发人力资源、增强竞争力,可持续的环境管理,次区域合作与发展伙伴关系等六大方面的合作构想交换意见。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就加强次区域合作阐述中方倡议主张。与会各国领导人签署了《领导人宣言》,指出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未来行动的方向,提出2008-2012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行动计划。与会领导人还签署了《实施次区域跨国电力贸易路线图谅解备忘录》以及《经济走廊可持续与均衡发展谅解备忘录》等一系列合作文件。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迎来新的发展时期
2011年12月19日至20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将在缅甸内比都举行,会议的主题是“超越2012:建立新十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战略发展伙伴关系”。会议通过了内比都宣言,还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十年(2012-2022)战略框架》,为次区域未来十年合作发展确定了大方向,规划了新蓝图。国务委员戴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