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后中央人民政府为什么要在香港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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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6月30日晚9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先头部队,经皇岗口岸进入香港。新华社记者刘彦武摄 |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1997年7月1日后在香港驻军,这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同时也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全,保卫国家领土的需要,这是宪法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神圣职责。邓小平同志说过:“除了在香港驻军外,中国还有什么能够体现对香港行使主权呢?”
根据香港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军队主要任务是: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基本法还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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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早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海军舰艇大队十艘船只驶入香港海域。8时25分全部舰只在香港昂船洲码头靠岸。 新华社记者 赵建伟摄 |
驻港部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互不隶属,互不干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具体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务。
1997年后,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不用港人支付军费。当然,部队进驻香港执行防务任务,需要充分有效的保障,这些保障不仅需要中央政府和军队自身提供,也需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必要的支持。
驻港部队将严格依法治军,加强部队管理。驻军人员不仅要遵守全国性的法律,还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驻港部队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有关法律,结合香港实际情况和驻军特点,还将制订一些相应的规章制度。驻军人员如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将按照有关法律以及军队的有关条令、条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