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 事

独立后建立国民军,指挥官多为法国人。1965年开始启用本国军官,至1973年指挥官全部由本国军官担任。
实行义务兵(两年)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总统任武装部队统帅,主持国防会议和最高委员会。国防部设有陆、海、空三军,自1995年起国防部长由文官担任,陆军由国民军参谋长直接管辖。
全国有6个军区,4所军、警、宪学校。2003年三军总兵力15750人,其中陆军15000人,编有步兵营4个、炮兵营1个、装甲侦察中队1个、高炮连4个、工兵营1个;海军500人;空军250人。另有宪兵3000人,国民卫队2000人。
2004年军费开支为2076.9万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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