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根据2006年1月通过的宪法规定,总统由全民直接普选产生,一届任期5年,最多可任2届;总理由议会多数派推举的人选担任,并由总统任命;国民议会有权弹劾政府,如果弹劾提案被通过,总理必须在24小时内提出政府辞职,如果议会与政府相持不下,总统可以宣布解散议会。国家政策由总统和总理协商制定。 刚果(金)公布新内阁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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