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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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跨在捷克首都布拉格的伏尔塔瓦河上的查理大桥(又译查尔斯大桥)及附近建筑灯火辉煌。查理大桥兴建于捷克历史上最昌盛的查理四世国王时期,桥全长516米,宽9.5米,没用一钉一木,全用石头建成,是布拉格最著名的哥特式建筑之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 |
【宪法】1960年7月,国民议会通过宪法,改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1968年10月,国民议会通过宪法法律,规定捷克斯洛伐克是由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两个平等民族组成的联邦制国家。1989年11月,联邦议会取消宪法中关于捷共在社会中领导作用的条款。1990年4月,联邦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名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并修改了国徽。1992年11月25日,联邦议会通过了“联邦解体法”。12月15日,捷克民族议会决定接管联邦议会的职能,并于16日通过了新宪法,改国名为捷克共和国,修改了国徽,确定了多党议会民主制和平等、自由、法制的原则。
1992年12月16日捷克民族议会通过第一部宪法。宪法确立捷克共和国是一个主权、统一、民主与法制的国家。新宪法于1993年1月1日生效。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议会,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由议会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必须获得一半以上多数票才能当选。总统须年满40岁,任期5年,最多连任两届。
【议会】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实行参众两院制。众议院共有议员200名,任期4年。参议院共有议员81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参议员。
1996年11月,捷举行了战后首次议会参议院选举。首任参议院主席为彼得·皮特哈尔特(Petr PITHART)。
【政府】政府为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对众议院负责,众议院有权对政府表示信任或不信任。
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由总统任免。
【司法机构】独立法院代表共和国执行司法权。共和国设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监察院,维护法制。宪法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10年,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
县(区)均设法院、检察院、公证机关和经济仲裁机关。
【政党】注册政党65个,但多数政党人数较少,组织松散,对国内政治生活影响有限。主要政党有:
(1)公民民主党(The Civil and Democratic Party):成立于1991年4月,其前身为1989年11月成立的“公民论坛”。该党属右翼党,主张民主、自由,强调继承欧洲基督教传统、捷第一共和国的人道和民主传统,反对马列主义意识形态和任何形式的集体化倾向,主张实行彻底的私有化和市场经济。
(2)捷克社会民主党(The Czech Social Democratic Party):最早成立于1878年,1938年解散,1945年恢复活动,1948年6月27日与捷共合并,1989年11月19日开始独立活动。自称中左党,政治上主张维护工人和其他劳动者的利益,经济上主张实行社会市场经济。
(3)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The Communist Party of Czech and Moravia):由原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演变而来,成立于1990年3月31日。
(4)基督教民主联盟-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党(The Christian and Democratic Union-The Czechoslovak People’s Party):成立于1918年9月,1945年加入捷共的民族阵线,1989年11月恢复了原党的“非社会主义传统”。
(5)绿党(The Green Party):成立于1990年2月,属右翼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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