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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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1月16日,中国与位于欧洲西部的卢森堡大公国建交。图为中国驻苏联大使刘新权(右)和卢森堡大公国驻苏联大使阿德里恩·梅什在签字仪式上换文时握手。 |
卢主张在国际关系中应遵循的准则是:平等、不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反对军备竞赛、遵守国际法、尊重人权、尊重小国利益。卢对外政策以欧洲为重点,与比利时、荷兰结成经济联盟,是欧盟和北约成员国。主张在北约、欧盟和欧安会组织的框架内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积极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强调美应在欧洲事务中发挥作用。认为俄罗斯和前南斯拉夫地区的稳定对欧洲安全至关重要。主张积极发展和扩大与亚太地区国家的经贸合作, 推动欧亚国家间进行政治对话。发展援助是卢外交重要内容,以消除贫困、促进发展、维护安定为目标,重点是非洲。
【与中国关系】1972年11月16日,卢中两国建交。2004年11月,容克首相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2006年9月,卢森堡大公亨利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2012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对卢森堡正式友好访问。
卢森堡是欧盟创始成员国,也是中国在欧盟的重要经贸合作伙伴。目前(2012年5月),中国是卢森堡在亚洲的最大合作伙伴,欧盟外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此外,卢森堡已成为中国在欧盟的第一大直接投资目的地。尤其是在投资领域,卢森堡已成为中国在欧盟第一大直接投资目的地。2011年,中国对卢直接投资18.6亿美元,增长17.6倍,占中国对欧盟投资的43.5%。卢森堡拥有便利的金融环境、健全的法律法规、开放的市场,是中国企业赴欧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也是中国企业走向欧洲、走向世界的重要枢纽。卢森堡是欧盟对华投资重要来源国,2011年,卢对华投资5.1亿美元,同比增长一倍多,在欧盟内居第九位。中卢两国经济特点迥异,具有高度互补性。两国政府均高度重视发展双边经贸关系,共同致力于为双边经贸合作创造良好环境。建议两国企业深挖利益契合点,加强金融、钢铁、通信、物流等领域的合作,搭建起中卢和中欧经贸合作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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