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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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大厦前的联邦广场 |
瑞士是联邦制国家,各州为主权州,有自己的宪法。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联邦议会由具有同等权限的国民院和联邦院组成,是联邦的立法机构。只有两院取得一致,法律或决议才能生效。实行议会民主制。
联邦委员会主席为瑞士联邦主席,是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国民院有200名议员,由公民普选产生,任期4年。联邦院有46名议员,23个州每个州选举两名,每个州作为一个选区,选民直接选出本州的联邦院议员。
自1959年起,瑞士政府一直由议会中的四大党自由民主党(简称自民党)、社会民主党(社民党)、基督教民主人民党(基民党)和瑞士人民党组成联合政府,四党在联邦委员会中的比例为2∶2∶2∶1。这一模式保证了几十年来瑞政局的稳定,被称为“奇妙组合”。在2003年10月举行的联邦议会选举中,人民党得票猛增,跃居第一大党,并在联邦委员会中赢得了第二个席位,基民党则失去一席,“奇妙组合”发生变化。2007年12月,瑞选举产生新一届联邦委员会。上届委员会7位成员中6位连任,只有人民党候选人、原司法警察部长布劳赫遭到社民党、基民党和绿党议员抵制而落选,由社民党、基民党和绿党临时推举的人民党成员维德默-施鲁姆普夫代替。人民党宣布退出政府,并将该党新、老两名联邦委员施密德和施鲁姆普夫清除出党,两人遂成立“公民民主党”。人民党不甘在野,频频攻击施密德人事任命和军备计划搁浅等失误,迫其辞职并成功使本党前主席毛雷尔补选联邦委员。瑞政府“奇妙组合”、协商一致的原则被打破, 最终被五党共治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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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瑞士首都伯尔尼,数十名参观者在瑞士联邦大厦听工作人员讲解。瑞士联邦大厦利用议会夏季休会期,允许公众免费参观,了解议会的职能和工作方式。每天均有数千人前来参观。 |
【宪法】1848年制订通过,1874年以来曾多次修改。瑞士实行“公民表决”和“公民倡议”形式的直接民主。凡修改宪法条款、签订期限为15年以上的国际条约或加入重要国际组织,必须经过公民表决并由各州通过方能生效。1999年瑞士公民表决通过新宪法,明确规定瑞士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自己的宪法。联邦政府管辖外交、财政、金融、联邦税收、货币、国防、海关、铁路、邮电、能源、电视、广播和社会保障等,其它事务由各州管辖。各州必须遵守联邦的全国性法规并接受联邦的监督。新宪法还确定了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原则。
【议会】 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具有同等权限的国民院和联邦院组成。只有两院一致批准,法律或决议方能生效。国民院有200名议员,由公民普选产生,任期4年;联邦院有46名议员,由各州选派,任期因州而异,最长4年。两院议长任期均为1年。2014年度国民院议长吕迪·卢斯滕贝格(Ruedi Lustenberger,基民党),联邦院议长汉纳斯·格尔曼(Hannes Germann,人民党)。
【政府】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由7名委员组成,分任7个部的部长,实行集体领导,任期4年。设主席和副主席,由联邦委员轮任,任期1年,不得连任。
【司法机构】联邦法院是瑞最高司法机构。法院内设民事、刑事、公法和社会法法庭,现有联邦法官38名,均由议会选举产生,正、副院长每两年改选一次。现任联邦法院院长为吉尔伯特·霍利(Gilbert Kolly),副院长为乌尔里希·迈尔(Ulrich Meyer)。
此外,瑞士还设有联邦行政法院和联邦刑事法院,负责审理行政申诉或上诉案件、渎职案件及恐怖袭击、泄密、叛国、洗钱等特殊刑事案件。
【政党】大小政党共有30多个,主要政党有:
(1)人民党(SVP),法语区称中间民主联盟,1971年由农民党和民主党合并组成。党员约9万人。现任主席托尼·布龙讷(Toni Brunner)。
(2)自由民主党(FDP),法语区称激进民主党,1894年成立。党员约12万人。主席菲利普·穆勒(Philipp Müller)。
(3)社会民主党(SP),法语区称社会党,1888年成立。党员约3.5万人。主席克里斯蒂安·勒夫拉特(Christian Levrat)。
(4)基督教民主人民党(CVP),法语区称基督教民主党,建于1912年。前身是“人民保守党”,1970年改为现名。党员约10万人。主席克里斯托弗·达伯雷(Christophe Darbellay)。
(5)公民民主党(BDP),2008年成立,自人民党中分离出来。党员约6500人。主席马丁·兰多尔特(Martin Landolt)。
(6)绿党(GPS),建于1983年。党员约7500人。联邦主席为蕾古拉·吕茨(Regula Rytz)和阿黛拉·多昂·古梅(Adèle Thorens Goum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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