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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 事 
总统为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即武装力量总司令。武装力量由国防军、边防军和警察部队组成。国防部行使对国防军的领导,此外,军事指挥机关还有边防军总局和警察部队总局(属内务部管辖)。在和平时期,国防军总参谋部负责制定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计划。如遇战争情况,总参谋部将在武装力量总司令的领导下,领导军事单位实施保卫国家的活动。国防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按照国际法的准则预防战争和军事冲突,保卫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摩宪法规定摩为中立国家,不容许外国在摩领土上驻军,也不容许利用摩领土进攻别的国家,摩不首先对别国发动军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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