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土库曼斯坦实行总统共和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首脑,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任期最多不超过两届。选举法规定,只要50%以上的在册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即为合法有效。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首脑。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是人民委员会,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属国民议会和法院。
1992年5月18日通过第一部宪法,规定土库曼斯坦为民主、法制和世俗的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总统共和制,立法、行政、司法相互独立又相互平衡和制约。1995年12月27日人民委员会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将土库曼斯坦中立国地位写入宪法,又在国歌和国旗中加以体现。1999年12月,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和议会联合通过决议,授权尼亚佐夫“无限期行使总统权力”。2003年8月通过的新宪法规定,土库曼斯坦不承认那些持有外国护照、拥有其他国家国籍的人是土公民。2005年2月,尼亚佐夫宣布放弃土库曼人民赋予他终身总统地位的待遇。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通过选举法,决定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将于2010年举行。
2008年9月,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通过新宪法。根据新宪法,总统有权组建中央选举和全民公决委员会并对其人员进行调整,制定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纲要,对行政区划进行变更,组建国家安全委员会并领导其工作。国民议会则负责通过、修改和补充宪法,审议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决定有关举行全民公决、总统选举、议会选举事宜,批准或废除相关国际协议、国家边界的变更,审议和平与安全问题等。 土库曼斯坦总统选举
[1] [2]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