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军事

【政 治】独立之始,卡里莫夫总统提出按“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模式”建设国家的“五项原则”:经济优先,国家调控,法律至上,循序渐进,社会保障。在该“五项原则”指导下,乌致力于复兴民族精神和宗教传统,提高社会宽容度,增进族际互容,对弱势阶层和群体实施社会保障。同时,卡里莫夫总统提出乌面临的7大威胁:地区冲突、宗教极端主义、大国沙文主义、民族矛盾、贪污腐败、地方主义和生态问题,将保障国家安全作为国家主要任务之一。
2012年初,乌进行了一系列高层人事调整,解除了加尼耶夫副总理兼外长职务,改任对外经贸和投资部部长,任命原第一副外长卡米洛夫为外长。花拉子模州、塔什干市等地方机构领导人也进行了调整。
2012年是乌独立21周年,也是乌“家庭年”。乌政府拨款1.5万亿苏姆(合计8200万美元)和1140万美元用于“家庭年”计划,旨在增加社会福利,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012年,乌国家预算的59.2%投入社会领域,居民工资、退休金、补贴等收入均有不同程度提高。2012年新增就业岗位97.35万个,其中62%在农村。
【宪法】1992年12月8日通过第一部宪法,规定乌是主权、民主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分立;总统为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每届任期7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经济以多种所有制为基础。1993年、2003年、2007年、2008年、2011年3月和12月、2012年共7次修改。2011年3月修宪扩大议会和政党权力;2011年12月将总统任期由7年缩短到5年;2012年3月确定下次议会选举将于2014年12月举行,总统选举在议会选举结果公布后90天举行。
宪法日实行大赦——1992年12月8日,乌兹别克斯坦第一部宪法获得通过,这一天因此被定为乌兹别克斯坦宪法日。每年宪法日之际实行大赦。在独立之初,乌兹别克斯坦只有总统才拥有实行大赦的特权。自2005年实行议会两院制后,此项权力移交给议会参议院。2013年12月12日,乌兹别克斯坦议会参议院(上院)宣布实行大赦。大赦对象包括妇女、犯罪时年龄不满18周岁者、60周岁以上的男性以及外国公民。
【议会】乌兹别克斯坦议会称为最高会议,是行使立法权的最高国家代表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立法院组成。
(一)参议院为上院,由100名议员组成。其中84名以不记名方式在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12个州和塔什干市选出,16名由乌总统在科学、艺术、文学和生产等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乌公民中选任。参议员须满25周岁,在乌生活不少于5年。每届参议院任期5年。
参议院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下设办公厅、预算和经济改革委员会、立法和司法问题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对外政策委员会、科教文体委员会、农业、水利及生态委员会。
参议院有权选举本院主席及副主席、各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按总统提名选举宪法法院成员、最高法院成员、最高经济法院成员,按总统提名任命或罢免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批准总统关于任命和罢免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国家安全总局局长的命令,按总统提议任命或罢免乌驻外外交及其他代表,按总统提议任命或罢免国家银行行长,按总统提议颁布大赦令,按总检察长提议剥夺参议院成员的豁免权,听取总检察长、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国家银行行长的工作报告,通过有关乌政治、经济、内政、外交重大问题的决议。本届参议院于2010年1月产生,主席为伊尔吉扎尔·马加库博维奇·萨比罗夫。
(二)立法院为下院,由150名议员组成,其中135名由各选区在多党制基础上选举产生,15名由“生态运动”直接推选。每届立法院任期5年。立法院议员不能从事除科学和教育之外的赢利性职业。立法院主要从事立法工作,有权按照乌总检察长的建议剥夺立法院议员豁免权。
立法院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分别由4个议员团领导人担任),下设办公厅、预算和经济改革委员会、立法和司法问题委员会、劳动和社会问题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国际事务与议会间交往委员会、工业建筑和贸易委员会、农业水利委员会、科教文体委员会、民主体制、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自治机构委员会、信息与通信技术委员会。本届立法院于2010年1月选举产生,立法院主席为基洛拉姆·嘉芙德扎诺夫娜·塔什穆哈梅多娃(女)。
(三)2007年4月11日,卡里莫夫总统颁布《关于加强政党在国家改革、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作用的宪法性法律》,该法律于2007年2月28日由立法院通过,2007年3月29日由参议院批准。旨在加强政党在国家改革、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加强政党作用法》共有8项条款,包括该法律的立法目的、议会立法院政党派系(涉及议会多数派和反对派的有关规定)、立法院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政府总理的任命和罢免程序、各州及塔什干市行政长官的任命和罢免程序、各州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对州市行政当局的监督职能等。
2011年3月,乌修改宪法扩大了议会和政党权力,规定总理由立法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党团提名,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有权就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重大问题向总理提出质询,总统无法理政时,由参议院主席直接代行总统权力,直至选出新总统。
【政府】称内阁。内阁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及各国家委员会主席组成。根据乌宪法第98条规定,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内阁主席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担任相关职务。本届政府于2010年3月4日组成,现设1名总理,1名第一副总理,7名副总理,14个部,9个委员会。总理沙夫卡特·米罗莫诺维奇·米尔济约耶夫,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鲁斯塔姆·索季科维奇·阿济莫夫等。
【司法机构】乌法院系统包括: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经济法院、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民事刑事法院、各州和塔什干市民事刑事法院,跨区民事法院、区(市)民事刑事法院、军事法院、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经济法院、各州和塔什干市经济法院。检察院系统包括:总检察院、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检察院、各州检察院、塔什干市检察院、国家军事检察院和国家交通检察院。
最高法院院长布里多什·穆斯塔法耶维奇·穆斯塔法耶夫;宪法法院院长巴赫季耶尔·沙姆斯丁诺维奇·米尔巴巴耶夫;最高经济法院院长季尔穆拉德·阿赫马杜拉耶维奇·米尔扎卡里莫夫;总检察长拉希特容·哈米多维奇·卡德罗夫。
【政党】1996年12月颁布《政党法》。现经登记的政党有4个。
(1)人民民主党:1991年11月1日成立,创始人为卡里莫夫总统。该党在议会立法院中占32个席位。1996年6月卡里莫夫辞去该党主席职务,并退党。该党宗旨:建立公正社会,巩固国家政治体制、经济独立,维护族际间和睦,改善劳动者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状况,保护人权。2013年4月起主席为哈塔姆容·阿卜杜拉赫曼诺维奇·凯特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之声报》为党报。
(2)自由民主党:2003年11月15日成立,主要为乌企业家和实业界人士。该党在议会中占53个席位。该党宗旨:积极参与乌国家、社会体制的改革与发展进程,促进乌政治、经济、社会和精神生活自由民主化,在民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社会体制,深化经济改革,切实保护公民、企业家和商人的自由及合法权益。现任党主席为穆哈马德尤素夫·穆塔利布扎诺维奇·捷沙巴耶夫,机关报为《二十一世纪》。
(3)“民族复兴”民主党:由“民族复兴”民主党和“自我牺牲者”民族民主党于2008年6月合并而成。该党在议会中占31个席位。该党宗旨:提高全民民族意识,培养民众特别是青年一代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精神,团结所有爱国人士提高乌国际威望,不惜一切代价捍卫国家独立和价值观,反对任何损害乌利益的企图。2013年5月起主席为萨尔瓦尔·萨杜拉耶维奇·奥塔姆拉多夫,《民族复兴报》为党报。
(4)“公正”社会民主党:1995年2月18日成立。该党在议会中占19个席位。该党宗旨:建立符合各民族利益的法制国家,巩固社会公正原则,保护人权。2013年6月起主席为纳里蒙·马日多维奇·乌马罗夫。
(5)“乌兹别克斯坦生态运动:2008年2月成立。既不是政治组织,也不是政党,但却是议员组成部分,作用特殊。该组织口号是“健康的环境——健康的人类”,个人和非政府、非商业性的组织均可加入该组织。来自“乌生态运动”的议员无政治倾向性,主要致力于解决事关社会各阶层利益的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
【军 事】1992年1月建军。总统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1992年2月和1995年8月分别颁布《国防法》和《武装力量学说》,2000年5月颁布新的《武装力量学说》。
目前,乌武装力量总人数为6.9万人,主要为俄式装备。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军人服役期为12个月。国防军由陆军、空军、防空军、特种部队、工程部队、国民近卫军组成。有4个高等军事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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