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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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第四世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不再兼任政府首脑,将政府管理权移交给大臣委员会。2001年,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启动制宪工作。2006年,第四世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让位于其子吉格梅·凯萨尔·纳姆耶尔·旺楚克。2007年12月,举行首次国家委员会(上院)选举。2008年3月,举行首次国民议会(下院)选举,成立首届民选政府,标志着不丹开始向君主立宪制转变。2008年7月不丹颁布首部宪法。宪政改革后,不丹国内政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新政府致力于应对金融危机和国内自然灾害,大力发展经济,巩固国内民主体制,同时逐步扩大对外交往,强化主权国家地位。
【议会】 实行两院制,由国王、国家委员会(上院)、国民议会(下院)组成,拥有立法权。上院由25名议员组成,均为非党派人士,其中20名由各宗选举产生,其余5名由国王任命知名人士担任。下院由47名议员组成,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两院议员任期5年。2007年12月,产生首届国家委员会(上院)。2008年3月,产生首届国民议会(下院)。2013年7月,举行第二届国民议会选举,人民民主党(People’s Democratic Party)赢得32席,繁荣进步党(Druk Phuensum Tshogpa)获得15席。根据不丹宪法,经三分之二议员同意,议会有权对国王提出退位动议。如动议获议会四分之三投票通过,则应举行全民公投以决定国王是否退位。国王在位年龄不得超过65岁。
【政府】 根据不丹宪法,在国民议会选举中获多数议席的政党领导人将由国王任命担任首相,负责组阁。首相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各政府部门大臣人选通过首相推荐由国王任命。经三分之一以上议员同意,国民议会可对政府提出不信任动议,如动议获国民议会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则国王有权解散政府。2013年7月,不丹人民民主党在第二届国民议会选举中获胜并组建新政府,策林·托杰担任首相。
政府还设有11个直属机构:皇家文官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委员会、国家劳动局、皇家货币局、国家技术培训局、皇家管理学院、法律事务局、不丹研究中心、地方发展委员会、国家文化事务委员会。
【高等法院】 系最高司法机构,但国王拥有最高司法权力,包括受理最高上诉案件。高等法院于1968年在廷布设立,包括首席法官在内共有8名法官,其中2名由国民议会选出,任期5年;其余由国王指派,任期由国王决定。各宗设有地方法院,由国王任命的宗长和地方法官负责处理地方诉讼案件。现任首席大法官为索南·多杰(Sonam Tobgye)。
【寺院团】 是宗教事务的唯一仲裁机构,由中央寺院团和地方寺院团组成。全国约有5000名僧人,享受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坎布为最高宗教领袖,由寺院选举并经国王批准的一名高僧担任,享有穿着与国王同样颜色披肩的特殊权力。坎布下有4名大僧人辅助。
【政党】 正式注册有5个政党,主要有繁荣进步党和人民民主党。人民民主党2007年成立,主席为策林·托杰(Tshering Tobgay),现为执政党,占国民议会(下院)47席中的32席。繁荣进步党2007年成立,主席为前首相吉格梅·廷里,现为在野党,占国民议会(下院)47席中的15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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