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 事
全国武装力量创建于1960年7月27日,由武装部队、宪兵和共和国卫队组成。国防委员会为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总统兼任武装力量总司令,国防部长具体负责武装力量的管理。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6个月。
2006年中旬,总兵力17050人。武装部队共8100人,其中陆军6500,海军900人,空军700人。宪兵7600人,总统卫队1350人。另有预备役军人8950人,民兵1500人。武器装备主要由法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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