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斯洛文尼亚独立以来,政局平稳。2011年12月,斯洛文尼亚举行提前议会选举。2012年2月,第二大党斯洛文尼亚民主党主席雅奈兹·扬沙(Janez JAN?A)成功组阁并出任总理。12月,斯洛文尼亚举行总统选举,前总理博鲁特·帕霍尔(Borut PAHOR)当选新总统。2013年8月,斯洛文尼亚新一届国民议会举行首次会议,选举米兰·布勒格雷兹为本届议会议长。
【宪法】1991年12月23日,议会公布新宪法。1997年和2000年两次修宪。宪法确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
【议会】斯国民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实行一院制。国民议会由90名议员组成,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全国共分8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11名代表,保留两名代表席位给意大利族和匈牙利族议员。本届国民议会于2011年12月组成,议长为米兰·布勒格雷兹,2013年8月当选。
【政府】国家权力执行机构,任期4年。本届政府成立于2013年3月,由积极的斯洛文尼亚党、社会民主人士党、公民名单党和退休者民主党组成。总理阿伦卡·布拉图舍克。
【司法机构】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构。法院分宪法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区法院和县级法院,另外还设有两类专业法院:高等劳动和社会法院(主要负责处理雇佣关系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案件)及行政诉讼法院。宪法法院主要负责判定议会有关立法是否与国家宪法相抵触,由9名法官组成,任期9年,不得连任。宪法法院院长埃尔奈斯特·佩特里奇(Ernest PETRI?),2010年11月11日就任,任期三年。最高法院为最高司法机构,院长任期6年。院长布兰科·马斯莱沙(Branko MASLE?A),2010年11月就任。检察院分共和国检察院、高等检察院(4个)和地区检察院(11个)。总检察长兹温科·菲塞尔(Zvonko FISER),2011年5月就任,任期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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