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男,汉族,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47年 随全家迁居香港
1960年 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获海事工程理学士学位。其后,在美国通用有限公司及家族公司任职
1969年 返港参与家族集团生意
198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
1992年 被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华社香港分社聘为首批港事顾问,港英政府行政局议员(1992.10)
1995年 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96-2002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997.07就职)
2002-2005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2002.07就职)
2005-2008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08-2013年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13-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董建华:于国家和香港,我心存感激
董建华关于请求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的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致董建华先生的贺函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负责人就国务院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职务一事发表谈话
董建华就其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和国务院批准其辞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职务的请求发表谈话
“报效国家是我一生的光荣”—— 记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
人物特写: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董建华
董建华发表2005年施政报告强调:发展经济 建和谐社会
董建华之父董浩云的日记在内地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