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9年4月18日至4月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226人。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分别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兼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明方所作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及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山《关于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和关于撤销司法部和监察部的决议;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审查意见。
会议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根据刘少奇主席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会议还通过国务院副总理、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人选;通过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通过了第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届首次会议开幕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领导人员
刘少奇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名 单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人大法案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报 告
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关于一九五八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九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
决 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一九五八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九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撤销司法部、监察部的决议
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任命国务院副总理、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任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人民日报》社论
团结的大会,跃进的大会
全国人代会二届首次会议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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