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持人]:
下午2点50分许,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抵达设在人民大会堂的新华网“两会”直播间,嘉宾访谈和在线交流即将开始,欢迎网民朋友参与。 [14:50] |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们今天很高兴地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来到我们的演播间,与网友对话。 [15:04] |
 | [主持人]:
刘院长您好,社会治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去年以来,为了大力整顿社会治安混乱的地方和场所,各地普遍开展了严厉打黑斗争,使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审理大量的刑事案件,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向广大网民们介绍一下一年来人民法院这方面的情况。 [15:05] |
 | [刘家琛]:
依法严厉打击国内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强盛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们的自身职责。近年来,一些地方严重刑事犯罪时有发生,影响社会治安,也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15:06] |
 | [刘家琛]:
为此,中央在去年4月份发出号召,要求全国各级司法部门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就是要创造一个好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建设、为改革开放创造一个极也有利的条件。我们在进行这项工作当中,把打黑除恶作为我们去年在严打政治斗争当中审判工作一项重中之重。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这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地破坏公共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而且这类犯罪活动还容易诱发其他一些犯罪活动。 [15:08] |
 | [刘家琛]:
参与这类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他们组织严密、结伙犯罪,称霸一方,形成一股恶势力。这些犯罪分子能在地方形成组织,而且在地方长期危害地方,为什么?就是他们有一套对抗和反侦查的能力。此外,他们还利用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成为他们的“保护伞”,也就是黑后台。 [15:08] |
 | [刘家琛]:
因此,在严打政治斗争当中,我们特别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各种犯罪活动,为彻底整顿一些地方、一些场所社会治安的纷乱状况,确保社会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创造一个好的条件。 [15:09] |
 | [刘家琛]:
去年,我们法院依法严惩了一批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犯罪分子,督办了一批大案,比如你们在报纸上看到的甘肃兰州等37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这些人杀人、抢劫、绑架勒索,无恶不作。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判,依法判处了8名罪犯死刑,其余判了无期徒刑。这是我们在严打斗争当中惩处力度比较重的。 [15:10] |
 | [刘家琛]:
像这类犯罪活动在其他一些地方,比如湖北、山西、浙江等相继出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分子。这些案件的审判,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伸张了社会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整顿当地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4月至12月,全国各级法院处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00多件,判处罪犯12000多名。 [15:12] |
 | [刘家琛]: 这些犯罪分子被判处5年徒刑以上的占62%,因此处理这些犯罪分子以后,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反映,普遍叫好,为他们伸了冤,伸张了正义,效果不错。 [15:13] |
 | [主持人]:
有的网民问,经常在新闻中看到各地在开展“打黑除恶”的报道,是不是这些案件,都是“黑社会”案件? [15:13] |
 | [刘家琛]:
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并且最高法院还就这个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是很明确的。对于一些案件认定是黑社会犯罪,要按照刑法的规定和具体案件的事实来认定。在审判过程当中,涉及黑势力的各类犯罪,并不是都是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来处罚的。因为黑社会和恶势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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