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朱达志
《南方都市报》
3月28日刊发一篇报道,披露、分析浙江省公务用车改革骤然叫停的原因,称公车货币化过程中的利益重新分配考验政策公平。在百姓眼中,改革之前的公务用车制度,超标配车、维护费用昂贵、公车私用等形成的“车轮腐败”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而公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似乎更加棘手,实际效果与改革方案设计者的预期相比,打了很大折扣。
其实,近来各地纷纷出台的公车改革方案,一开始就招致各方面的诟病。一方面,一把手们尽管获得了十分可观的车改补贴(每月3000元左右),仍然心有戚戚,因为他们觉得,以前那种由豪华公车和前呼后拥烘托出来的身份感,随着公车的退隐而骤然消失了;另一方面,一些副职和行政级别较低的公务员,感觉自己获得的车贴太少,跟“要员”们相比太不成比例(有些办事员低至每月200元),心里也不爽;至于普通百姓则更是忿忿然,认为车改纯粹是在给公务员大幅度地变相涨工资,是一种新的、公开的腐败。
而一位车改的先行者和“受益”者的镇党委副书记也在思考车改后的新问题:实行车贴后,如果领导干部去下级单位报销打的费、到下级企业借车用怎么办?领导干部自己开车,在公务活动中出了车祸怎么办?公车低价拍卖给领导干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怎么办……
其实这里面有一个概念,不知道是被车改设计者们故意忽略了呢,还是真的没意识到:公务用车原本就是应该姓公的——公务员们在履行公务时的工作用车,不姓公姓什么?如果公务车全都被“货币化”化没了,公务员无论是去开会、调研、办公事,还是公务接待,都开自己的私车,这合理吗?而更大的不合理实际上是,几乎所有的公车改革方案,都是建立在这样的思路上的:领导以前使用的公车,天经地义地就是他们的上下班交通车。所以在浙江有些地方才有了这样的制度设计:同一级别的领导,分住家远近,其车贴被分成了三等。
实际上,多数国家的做法,是把公务用车和公务员上下班自用的私人交通工具严格区分开的。我们也完全应该按这样的正常思路设计我们的公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决不应该一刀切,该保留的公务用车一定要保留,公务员上下班绝对不能用公车——这两条原则一定要严格坚持。而只有在这样的原则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公车改革政策,才算是基本公平的,才能获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也才能让各级公务员们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