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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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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 |
| 实行四级管理(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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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系统将实行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体制,即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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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个铁路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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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所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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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铁路局(公司):哈尔滨、沈阳、北京、呼和浩特、郑州、济南、上海、南昌、广铁、柳州、成都、昆明、兰州、乌鲁木齐、青藏铁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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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铁路局(公司):哈尔滨、沈阳、北京、呼和浩特、郑州、济南、上海、南昌、广铁、柳州、成都、昆明、兰州、乌鲁木齐、青藏铁路公司、太原、西安、武汉 |
| 管理层次多,尤其是铁路局和铁路分局都是法人,以同一方式经营同一资产,职能交叉,管理重叠,相互掣肘,效率不高,对铁路发展形成了不利影响。特别是随着铁路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运输生产力布局的调整,铁路局和铁路分局两级法人管理体制的弊端越来越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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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管理体制,减少了运力配置的中间层次,有利于提高组织管理效能,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有利于发挥铁路新技术装备的作用;有利于减少运营管理成本;有利于推进铁路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铁路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铁路局更好地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