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2004年国家发改委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告
  新华网 (2003-10-18 10:17:19)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改委国家公务员考录常见问题

  为满足补充国家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此次计划共招考36人。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0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2002年、200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和人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未曾受过学校处分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4、具有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

  5、重点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社会在职人员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30岁;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

  6、政治历史及社会关系清楚;

  7、身心健康,相貌端正;

  8、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2003年10月18日--28日,报考人员登录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报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院校对报名人员有关信息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后,在网上确认报名人员的应考资格,报考者可在人事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时间为2003年10月20-30日。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关于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在人事部网站刊登(www.mop.gov.cn)。

  对于笔试合格的考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注意事项

  1、报考我委的考生仔细阅读招录的职位及要求,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面试时,考生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缺少以上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海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明。

  4、有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录工作信息可查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dpc.gov.cn)。

  5、本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为:(010)68501816、68502872。

欢迎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我委的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于1952年,至今已有51年的历史。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8年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又于2003年将原国务院体改办和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并入,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委不断推进改革,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力地推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我委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测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一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除此之外,我委还担负着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工业发展,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事业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重要职责,并依据宪法规定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改组后,我委设有26个职能司(厅、局、室),人员编制890名。我委的工作领域将更加广泛,任务更加艰巨,责任也更加重大。为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我们将致力于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干部队伍,逐步形成“民为本、国为重、人求进、事求实、懂大局、讲团结、淡名利、守清廉”的机关文化氛围。

  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社会在职人员,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为祖国的发展和改革事业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才华!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 中央、国家机关2003年考试录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2003-10-17)
· 中国海关简介 (2003-10-17)
· 中国海关2004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报名须知 (2003-10-17)
· 中国海关2004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告 (2003-10-17)
· 2004年中联部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03-10-17)
· 民进中央委员会机关2004年拟录用公务员5人 (2003-10-17)
· 关于报考公安部机关公务员有关条件的通知 (2003-10-17)
· 文化部2004年度公务员招考职位及相关要求 (2003-10-16)
· 商务部重要通知 (2003-10-16)
新 华 网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