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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
  新华网 (2003-05-30 07:59:3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贺劲松 齐中熙)今后,凡是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缴费参保;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则要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

  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就解决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提出的指导意见之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逐步增加,这部分人的医疗保障问题也日益突出。

  指导意见提出,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方式,可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步,首先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和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问题,也可为有条件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建立个人账户和实行大额医疗补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当地的缴费率确定。从统筹基金起步的地区,可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纳入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意见指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措施,促使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可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水平和时间,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确定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并明确医疗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和连续缴费相挂钩的办法。同时,要考虑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等特点,明确中断缴费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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