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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什么是你违法犯罪的主要目的?
窦国华:
本身家里边也没有钱,自己也想为家里边,为朋友都想赚点钱。
主持人:一个钱字不仅害了窦国华自己,他的同伙陈二辉也是被他拉下水的。
陈二辉:
因为我们在一块玩,我觉得他对我好,讲义气,打个比方说吧,咱俩小时候认识,我跑外边打工去了,等两年回来你在家,后来咱俩又见面了,我跟着你又结识了你的朋友,不会说信任他们,只能信任你。
窦国华:
刘军、二辉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就因为我们是朋友,整天在一起,都没有正式工作,才走上这条路的。
主持人:
在犯罪的道路上,窦国华也曾有过胆怯,有过犹豫,有过难逃法网的预感,但这些都没能挡住他越陷越深的脚步。
窦国华:
每次作了案之后都心惊肉跳的,怕出事,其实我早就想不干了,我心里边知道早晚有一天会出事的。
主持人:
一年来,窦国华把酒肉朋友、违法犯罪人员当成知已,拿自己的命运和前途做赌注,终于一副手铐为他对金钱不正当的追求,画上了一个可悲的句号。
窦国华:
判多长时间我都伏法认罪,那时候不知道法律是无情的,现在知道了。
主持人:
盗窃抢劫团伙首犯窦国华的自白,想必您会有很多的想法。为此,频道记者采访了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专家祁雪瑞女士。
记者:
祁老师,您认为窦国华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祁雪瑞:
我感觉他这个案子有两大特点,一个就是他们犯罪团伙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八十年代第一批独生子女,对于他们这一代人,在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方面,都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比如说家庭、家长的溺爱,只关心孩子的吃喝,对劳动和思想等其他方面的关心少。对他们这一代独生子女,根据他们这一代特点社会方面进行的监管不够。再一个,初中毕业以后,从社会角色理论来说,是一个角色中断的问题。从一个学生到一个社会人,他们自己心里没有做好准备,容易出现很多的问题。
主持人: 现在在很多青少年朋友的思想中,都存在有追求金钱追求享乐那样一种思想。
祁雪瑞: 我觉得对金钱对享乐的追求本身无可厚非,但主要是使用什么样的手段去挣钱。窦国华自己说是钱害了他,其实不是钱害了他,是不正当的得钱手段害了他。
主持人: 祁老师,窦国华说他的犯罪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和家庭有关系,您对他的这种说法同意吗?
祁雪瑞:
窦国华这样说有一定的道理。我们国家1992年出台《未成人年保护法》,1999年出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觉得这两个法律在贯彻实施中没有得到社会足够的重视。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自身的问题。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虽然我们的社会存在这样那样很多问题,但是犯罪的人必竟是少数,这说明自身素质的重要性。窦国华如果是加强自身素质的修养,把他的精力用在正当的谋生手段上,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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