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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乱晾晒”上海出台新举措
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颁布实施中国第一个综合性的城市管理法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今后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晾晒物品,违者将处以罚款;而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和屋顶也应当保持整洁和美观。
这个法规出台的背景是:10多年来,上海城市建设和市民素质都发生了巨大的进步。上海人在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的同时,也意识到美化身边生活环境的重要。杜绝乱晾晒现象不仅是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也逐渐成为上海普通市民的呼声。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去年得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通过。
两个月过去了,这个法规执行情况怎样?效果明显吗?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官员介绍说,市民对《条例》的实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而执法者在进行监督的时候也充分考虑到了改变市民生活习惯的长期性,遵循着“严格执行,有情操作”的原则。新实施的《上海市市容卫生环境管理条例》,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个条例实施后,从总体上看,乱晾晒、乱吊挂的情况,已有所好转。条例施行首日在豫园牌楼前的繁忙街道,树枝、电线、路牌上的违章晾晒不见了,一些禁止晾晒的区域如树枝、路牌等地违章晾晒明显减少。
问题的实质是怎样的呢?上海市民对整治“乱晾晒”持什么态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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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喜欢在街头晾晒衣物?
上海徐汇区天平街道一位市民向记者诉说:“上海市民喜爱在室外晾晒衣物的习惯由来已久,我们也知道不少外地人就此来嘲笑上海人。不过,不是我们喜欢把自己的‘隐私’暴露在外,而是迫不得已呀。”
上海具有海洋性气候和江南地区独特的梅雨天气。长期以来,上海人囿于家中狭小的空间,再加上空气潮湿,街头、窗外以及一些公共设施成了市民的“晾衣场”。
当多雨的上海一旦露出了一丝太阳的光亮,在家憋闷了好几天的市民终于可以一身轻松地逛街时,街头巷尾每每也就会扯起大大小小的“万国旗”,似乎在室内阴干了好几天的衣物都想一下子涌向室外沐浴阳光的温暖。
一位来自北方的复旦大学学生说:“如果把湿衣服晾在室内,在北京一天就能干,在上海一个月都别想干透。”
确实,每年6月,梅雨季节来临之后,那持续半月甚至更长的连续降雨使得室内湿度很大,特别是老城厢底楼的居民,住房不是很宽敞,在家晾晒衣物有困难。
在黄浦区老城区,一位正在晾晒衣物的阿婆对记者说:随意晾晒的衣物尤其是内衣确实影响了上海的大都市形象,作为这个城市的一员也有义务维护上海的城市形象。但在屋外晾了几十年的衣物,一下子说要晾到别处去了,是有些不习惯,但最主要的是没其它地方可晾。
在采访中,很多居民也承认,在景观区域周围晾晒衣物尤其是内衣,确实损害了上海形象,但街道社区应该通过各种方法帮助居民解决这些晾晒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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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晾晒"并非"不准晾晒"
解决乱晾乱晒这样的“城市管理”问题,既要坚决按法办事,不可向陋习陋俗妥协,而对其中一些市民的实际困难,又要悉心体察,帮助解决,进行有情操作。
据记者了解,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是“不准乱晾晒衣物之后,衣服晾在哪?”
一位居民说:“我们如果家里有阳台可以晾,绝对不会跑到马路上来。谁高兴晾在外面?晾内衣裤在外面是不雅观的,而且自己要看着的,不看东西掉了,就没了。”
另一位居民表示:“作为我们居民总是支持(管理条例)的,利国利民的,但是我们老房子间隔距离短,尤其里面没太阳,如果专门辟块地方,我们就不会晒到绿化带上去了。”
还有一位市民提出:上海市民洗衣晾晒大都集中在周末,而在这些时候,居民区附近的学校和工厂往往空闲了下来,他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协调这些学校和工厂向市民开放“晾晒空间”。 晾晒问题还引发了上海房地产商的设计灵感,一些商家也开始考虑在新的房产开发中改进住宅阳台的设计,既满足居民晾晒的需要。不过,目前还缺乏相关的规定来保证在新建住宅中的“晾晒空间”。
此外,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使得利用电子产品解决市民的衣物晾晒问题成为可能。一些烘干机的销售商和洗衣店主都纷纷看好在上海的市场,认为自己也可以在上海整治乱晾晒现象中发挥作用。
据悉,新条例其实已考虑到了市民的实际情况。“不乱晾晒”并非“不准晾晒”,为解决居民的晾晒困难,上海将采取在社区建立多个晒衣点集中晒衣、投资购买烘干机等措施。而且新条例26条是一条典型的“倡导性条款”,旨在提倡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
上海有些街道、小区正有效地在破解这一“考题”。他们划出一些公用地方,搭建专门的晾晒场所,供需要的市民使用。或购置烘干机,以成本价供居民使用。同时,为了解除居民的顾虑,豫园街道除出资在社区内建立多个晒衣点之外,还由社区治安岗哨队志愿者负责对这些晾衣点进行看管,保证让居民“晾得方便、晾得放心”。
根据有关部门的解释,对于禁止晾晒的区域,如果个人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的,将处以20元罚款。考虑到上海的实际情况,对不得晾晒的区域,主要是居民的自家阳台、窗外等,上海将倡导居民逐步向“不晾晒”发展,对此暂不设罚款手段。
据悉,目前上海各涉及街道已经在向达到“不晾晒”目标发展。据豫园街道办事处宣统科科长徐纫珠介绍,数日前街道已经组织居民学习该条例,并把有关要求传达给各个居委会。昨天,社区还通过市民学校开展专题讲座,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主要景观区域的居民提出衣物具体晾晒要求。
这几天,条例规定不准乱晾晒的街道社区中,居民在景观区域内晒被子、晾衣物的现象已有所减少。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等该条例正式实施以后,各社区市容监察队还将继续做好维护景观区域市容的工作。
看来,《上海市市容卫生环境管理条例》的有效执行既需要市民的自觉意识,但同时也需要各级管理部门切实地为市民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长期有效地维护市容环境的卫生,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条例的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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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晾晒,上海人做得到吗?
上海新出台的《市容环卫条例》从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两个月了,上海的市民究竟做到了没有,该条例又实施得怎样呢?
记者近日随机走访了市中心几个禁止乱晾晒的街道,从街道上市民的晾晒情况和居委会干部的反映来看,《条例》在各地区的实施效果不一。
在豫园街道,由于条例的实施主要是给底楼居民的晾晒带来影响,所以,豫园街道各个小区都建起晾衣架,解决他们的晾晒困难。该街道方浜路段和河南路段的乱晒现象已经基本消失。
据记者了解,豫园街道各小区建晾衣架的费用来自街道的专门拨款。自从创建文明社区以来,街道里已经陆续投入了三四百万的资金加强社区硬件建设。现在,与小区中的绿化地、车棚一样,街道也把晾衣架列为社区硬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了。
据介绍,绝大多数小区居民都很配合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不再“乱晾晒”了。不过个别现象有时也会发生。比如前段日子天一直下雨,突然有天放晴,居民们都把衣服洗了晾到小区的晾衣架去,但是由于衣服太多,晾衣架不够晒,所以有些居民又把衣服晾到了马路边。后来,经过街道市容监察队进行劝阻并做工作,这些居民终于收起了“乱晒”的衣被。
现在,豫园街道还特地成立了一支队伍--社区精神文明寻访队。队员们都是该地区热心社区工作的志愿者。寻访员们如果发现景观路段上有乱晒现象,会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文明办,文明办会把任务下放给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
在上海,象豫园街道这样能很好贯彻《条例》的不在少数,不过因为一些客观原因,也有些地方尤其是老城厢地区的条例推广工作开展得还不甚理想。一位居委会主任就近乎抱怨地对记者说:居民们确实有他们的实际困难,住房阴暗又狭小,而且多年来已经养成了在外晾晒的习惯;居委会干部大多为居住在本地区的居民,和其他的居民是邻居也是长年的好友,因此有时处罚性工作实在挺难开展,只能不断地劝导。这其中,有的市民确由于陋习未改,只顾自已方便,不顾市容整洁,需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加大对《条例》的执法力度。但也有不少市民,本不想乱晾乱晒,无奈居室逼仄,根本无处可晒衣物,不得不乱挂起“万国旗”。
这些情况表明,就一个城市来说,要完全做到没有乱晾晒、乱吊挂的现象,既要有市民的共公意识为基础,也要有一定的居住物质条件为基础。在“七十二家房客”式的居住条件下,是难于做到这一点的。上海市到今天才作出这样的决定,也是因为到了今天,市民公共意识的增长和市民居住条件的改善,才为实施社一规定奠定了基础。然而,基础虽然有了,仍然有些市民的住房暂时还缺少晾晒的空间。而晾晒衣物,又是人们生活所必须的。这样,“城市要美观,市民也要晒衣物”,形成了一种两难局面,而解决这一“两难”,成了“城市管理的新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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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解决“乱晾晒”还要过三关
有识之士指出,除了要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外,还要过“三关”。
第一关---居民素质关
人们喜欢将衣物拿到室外晾晒,虽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居民素质有待提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上海地处亚北温地区,空气湿度大,雨季长,特别是特有的梅雨天气,有时几天、甚至一个月难以见到阳光。这样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使人们对太阳有一种亲切感,一旦天气晴朗,太阳露出笑脸,人们马上把衣物拿到外面晒晒。二是由人们的居住条件决定的。过去,人们的居住空间狭小,通风通气条件差,把衣物拿到公共场所晾晒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现在,人们的居住条件改善了,但人们的素质却没有相应的提高,伸手向外要空间、要阳光的习惯没有改变。有的小区虽设有公共晒衣场,但居民怕麻烦,依旧把衣物挂在窗外;有的居民把晒衣场搬到了马路边的护栏上;在新建商品房小区,有的居民把阳台封起来,扩大室内空间,把晾衣架搭出去,抢占公共空间。
目前,上海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正在申办世博会,作为一个上海人应有一种自豪感和责任感,不要因自己的生活习惯而给上海城抹黑。
第二关---疏导管理关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出台了,有关禁止乱晾晒的规定能否落到实处,管理是一步关键的棋。但是,怎样管理并没有细化措施出台。各区、街道、小区自己在摸索,一些做法也行之有效。在华师大三村,如果有居民把衣被晾晒在路边的护栏和小区的健身器材上,管理人员会上前说服劝导,久而久之,人们也习惯了不再乱晾晒。

同时,对于乱晾晒的管理,仅靠堵和禁是不够的,还要疏导,给居民提供一个晒衣的地方。当前,一些条件较好的小区,通过业主公约等形式,禁止居民乱安“球门架”乱晾衣物的同时,辟出专门的场地让居民晾晒衣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新明星花园在车库的顶上开设了晒衣场,居民的衣被集中晾晒,既不影响小区景观,又减少了因为滴水而引起的邻里矛盾。遇到下雨天,物业管理人员还代为收存保管,使居民出门无忧。有的街道在“大弄堂”里搭建一些专门的晾晒场所,有的在房顶建“晒衣大棚”等,使居民的晾晒衣物问题纳入有序管理。
第三关---源头设计关
解决居民的晾晒衣物问题,源头在设计。在住宅建设标准上,应该将晾晒问题考虑进去;在大楼设计时,应规定配套设施必须有集中晾晒点。设计师在设计时要把居民晾晒衣物的问题考虑进去;有关部门在审图时,也应该把有没有晾晒衣物场地和设施作为一条审核标准。
在现行的商品房小区规划中,会所、老年活动中心、幼儿园、停车场地等配套设施,都有相应的要求。由于目前的设计标准中没有晾晒衣物问题的内容,设计规划图中也就鲜有其踪影。据悉,大部分设计师“尚未考虑这一问题”。不过,也有部分建筑设计师已先行一步,有的对阳台采取了错位式设计,使本来只有不到3米的阳台高度,变成了近6米高,使大量的阳光无遮拦地撒在阳台上、照射进客厅里;有的设计师设计了低于阳台的晒衣装置,使晒衣景象不再外露。上海市建筑学会室内外环境设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高级建筑师何浩甫有着多年的建筑设计经验,在10多年前就设计过加长阳台,当时他针对小区的晾衣“球门架”长短不一、影响小区景观的情况,给阳台增加了30-40厘米的加层,做了一个双层栏板,既解决了居民的晾晒问题,也使小区的外观看起来不再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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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具有超前性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官员告诉记者,4月1日起实行的新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两个很明显的与以往不同之处,一是首次设定了引导性条款,二是条款的设置有较大的提前量。
这里所说的“引导性条款”,就是指条例中用“不得……”而非“禁止……”,并且没有罚款、处理等惩罚性措施的各项条款。例如,条例的第26条中规定“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应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据解释,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引导性条款,倡导市民能逐步做到不晾晒。
去年曾有媒体报道,该条例一旦出台,本市居民将不得在沿街晾晒衣被,否则要处以罚款,许多市民闻之纷纷表示无法理解。对此,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李子韦说,上述提法并不准确,关于“不得沿街晾衣”只是“倡导性条款”,并不强制实施。那么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市民,该条例又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环卫局人士表示,对那些在公共场所的路牌、电线等地乱晾晒的市民,拒不悔改的,将处以罚款;而对那些在影响市容的私人场所晾晒的市民,目前还是以劝导为主,并且,按照条例规定,对这些市民也只能采取劝导的手段。
李子韦说,根据条例第26条规定,“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拦、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也就是说,在公共设施上晾晒衣物将被强制性禁止,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20元罚款。
同时,考虑到本市居民住宅的实际情况,条例只是建议“不得在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的阳台、门窗、屋顶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由于该条款仅是“倡导性”的,所以并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此外,目前对于“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的界定已经完成,南京路、淮海路等98条主要道路和外滩、豫园等20个景观区域位列其中。
既然如此,当初制定条例时,为什么要把这些目前实行起来还比较困难的条款包括进去?有关部门解释说,条例的制定一般要有一定的超前性,不仅要考虑现状,还要考虑到十年甚至更长以后的情况,因为条例不可能一年两年就更新。据了解,旧版的环卫条例从1988年执行至今已有14年,一些当时是“超前”的规定现在也已不适合人们的生活习惯了。目前,几个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寻找策略,以期更好地解决市民的晾晒困难。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不准乱晾晒”这一举动引起了众多海外媒体的注意,《条例》一出,法新社、联合早报等都用了不小的篇幅报道此事。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上海经济和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在涉及到市民素质及是否遵循大都市国际惯例等“软件”方面,上海还与其它国际化大都市有着不小的差距。从这方面来说,“不准乱晾晒”可谓是一个标志,一个让“上海人”真正接近“国际人”的标志。
据说日本政府曾用10年的时间让国人养成了不乱穿马路的习惯。如今人们要问:用多长时间,上海人才能养成了不乱晾晒的好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