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张毅)海关总署日前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就合作打击假冒产品进出口签订了备忘录,这是海关系统在进出口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的最新举措。目前已有2600多项国内外知识产权在海关总署备案,截至去年底,海关系统已查处了1800多起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亿多元人民币。
目前外国在华投资以生产外销产品为主,海关查处进出口环节的假冒货物实际上是对这些公司在华生产经营活动予以有效保护,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2000年初,部分在华投资的外国跨国公司为了配合中国政府部门打假,发起成立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并于去年初成立了海关分委会。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备忘录的签订,将推动双方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的合作。据介绍,继1996年深圳海关、厦门海关采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扣押第一批侵权阿迪达斯货物以来,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宁波等海关也相继扣押没收了大量的假冒侵权货物,增强了公司在中国投资生产的信心。截至去年底,中国海关成功采取边境保护措施逾200次,扣押没收的侵权阿迪达斯公司知识产权货物逾百万件。“银河”是国有企业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的一个知名品牌,“银河”牌棉涤纶布在国际市场享有很高知名度。一些假冒侵权产品的出现,使公司的出口量急剧下降。1996年公司成为上海第一家在海关备案商标的外贸企业后,情况明显好转。近年来,海关先后查获39家企业假冒“银河”牌商标的侵权案件,案值2100万元。通过海关打击假冒商标非法出口行动,公司的出口量明显回升,客户订单逐年增加,产品的卖价也显著提高。
为有效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海关总署与中国奥委会和北京2008年奥组委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权利人相配合,并设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特别程序。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4月17日确认,厦门海关依法查扣的一批服装构成对“北京2008”标志的侵权,这是全国在进出口环节查获的首例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在备案的有效期内,权利人如果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我国关境的,可以向当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同时全国各地海关也根据在海关总署的备案资料,依职权主动帮助备案的权利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旦发现嫌疑线索,主动通知权利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