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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说,明摆着这是一起医疗事故
在得到固镇县出现了在骨灰中发现医用血管钳的消息后,记者紧急赶到那里采访。首先采访了死者张玉兰的丈夫孟祥胜。
据孟祥胜反映,2001年10月30日上午,他的妻子张玉兰在女儿的陪同下,到县中医院看病。医院为病人做了B超、腹透等检查后,认为需要紧急手术,经过家属的签字同意,张玉兰被送到手术室。下午4时左右,张玉兰死在手术台上,年仅49岁。
据了解,11月1日,张玉兰遗体火化后,火化工从骨灰里发现一把已经烧变形了的止血用血管钳。火化工杨田国说:“当时在场的有3个人,都可以证明确实有这把止血钳。我一下子就认出是2号医用止血钳。我们为此已经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书面证明,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杨田国从事殡葬工作已经27年了,既是火化工,同时还为死者做整容工作。他说,象张玉兰这样从医院做完手术死亡的,骨灰里竟然有血管钳,还是第一次看到。
但是,死者的丈夫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情。火化工也只是把血管钳从骨灰里拣了出来,并没有声张。张玉兰死亡一个星期后,孟祥胜到医院结清了1320多元的医药费。医院表示,人已经死了,手术费就免了。这时,孟祥胜对医院还充满了感激之情。
12月25日,孟祥胜从一个当时帮忙料理丧事的同事口中得知了血管钳的事情。用老孟的话说:“当时我都懵了,怎么会呢?怎么也不敢相信。人家医院和医生与我无冤无仇,是救死扶伤的呀。”
孟祥胜找到了当时在出骨灰现场的3个人,才不得不相信这件事情。他认为这就是一起医疗事故。今年1月10日,孟祥胜向固镇县公安局报了案,1月16日,他向固镇县卫生局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认为妻子的死亡纯属医疗事故造成的。
2月27日,固镇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在骨灰中发现的血管钳,无法确定存在于死者的腹腔内。”张玉兰的死亡“不是医疗事故。”
孟祥胜对这个结论显然不满意,他认为卫生局和医院是“一家人”,肯定要包庇医院。他说:“明摆着这是一起医疗事故。骨灰里发现了血管钳,不是医院遗忘在死者腹腔的,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3月3日,孟祥胜向蚌埠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但到记者发稿时为止,重新鉴定的结论还没有下来。
医院说,死者家属已经严重损害了医院的声誉
在固镇县中医院,院长左衡接受记者采访时,郑重说明,一、死者张玉兰完全是因病死亡的。二、骨灰里的血管钳不是医院的。死者家属二、三十人两次开着拖拉机、打着横幅到医院闹事,围攻院长,围堵门诊部大门。他们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医院的声誉,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医院对其他病人的救治工作。
固镇县中医院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加盖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材料,材料中介绍,2001年10月30上午,患者张玉兰到医院时,经检查发现血压为0,腹腔穿刺抽出大量浓液,诊断为感染性休克。医院立即给予急救,急诊行B超、血常规、淀粉酶、腹穿、X光等检查,诊断为上消化道穿孔、化脓性腹膜炎、中毒性休克。经病人家属签字同意后,于14时35分急诊手术。术中发现胃部巨大穿孔,腹腔大量浓液、浓苔约1200毫升。医生给病人修补穿孔,洗净浓液、浓苔。大约在15时35分,病人出现心跳骤停,医生立即中断手术,进行各种抢救措施,至16时宣布死亡。病人死亡后,医院清点医疗器械、纱布无误后,对死者关腹,进行尸体料理。
材料说,如果不对病人实行手术,病人无任何生还的希望。医院手术室对术后器械清点、登记规范,没有丢失任何器械。在火化中出现的这种血管钳完全有可能由其他途径带入火化炉。
当时主刀的外科主任李文清说,这种血管钳不可能是医院的。刀口开在病人的上腹部,长约10厘米。血管钳至少有15厘米长,要专门放进病人腹腔也不容易。在腹部手术中,这种直头式血管钳根本不能使用,而只能使用弯头式血管钳。同时,在做修补胃部穿孔手术时,也不需要血管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