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破产第一例
因失信而后破产,南京冠生园破产案成了近年来国内知名企业中的的第一例,因此也倍受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欺骗消费者的各种事件层出不穷,失信行为蔓延,少数企业和个人甚至以背信手段实现了暴富,却少有受到严厉惩处者,这种负面的示范效应,致使社会上信誉观念日渐淡漠。
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去年中秋节前对消费者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表明,在听说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后,有百分之三十一的被访者表示十分气愤,认为月饼厂家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百分之四十的被访者表示他们认为政府应当出台一些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一下月饼市场;另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被访者表示这种事时下太多,有些见怪不怪;百分之四的被访者表示不对此发表议论。
怀着对失信行为的痛恨之情,许多人倾向于把南京冠生园的失信和破产两者作为因果联系起来,一慰“谁不诚信就叫谁倾家荡产”的愿望。
眼下,南京冠生园破产还有待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其作出破产宣告的基本依据只能是严重亏损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着两项事实。
尽管如此,人们从南京冠生园破产案中不难看到,是信誉丧失直接导致了其声誉、生意的一落千丈,并最终申请破产。
南京冠生园因为信誉破产,最终落得企业破产的事实再次告诫世人:信誉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种重要的新的资本形态,是一个企业精神财富和生命所在;企业失去信誉,纵然一时得利,日后也必吞苦果。生存和发展必当用心地守护信誉。
这一案例还让更多的商家受到了震动。有关专家认为,人们从惨痛的教训中真正体会到诚信与否对于企业存亡的决定性作用,这在建设信用社会的今天无疑是值得欣慰的进步。
一位法律专家深刻指出:南京冠生园破产案绝非单纯的个案,也不会是此类问题的终结。如果缺少长期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没有覆盖全社会的、严格的信用监督、奖惩制度,类似的事件还会重演。
一家具有70年历史的知名老字号企业倒下了,留下了深长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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