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颁发了《文物事业“十五”发展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评估了“九五”期间文物事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五”期间文物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有关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强文保基础建设;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完善既保护文物又发挥文物作用的管理模式;坚持考古发掘以配合基本建设为主;优先安排重要文物古建的抢救维修;不在已全部损毁的重要文物遗址、遗迹内搞重建、复建、仿建等。
纲要提出了文物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指标,包括在现有126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上,继续核定公布1至2批国保单位;完成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物调查和沿海水下文物的普查;完成国家博物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历博、革博的改、扩建工程和两馆基本陈列的修改;制定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标准,地、市级以上博物馆要有40%以上实现场馆达标;完成全国博物馆一级文物的建档、备案和总目编制等。
文物科技管理工作也将在“十五”期间加强馆藏文物科技保护的基础研究,加强文物保存环境、文保单位自然灾害应急对策、考古现场文保系统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