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
2018年10月08日 11:38:09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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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存在导向问题的广告;存在内容低俗、格调和品位低下问题的广告;存在超时超量、不按规定播放问题的广告;存在夸大夸张虚假宣传、误导受众,或者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等问题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等广告;存在未经备案管理擅自播出问题的医疗养生节目等进行查找和整顿。

    此外,还将关注存在夸大夸张虚假宣传、误导受众、引诱受众上当受骗问题的招商加盟、投资理财、收藏品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广告;存在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形成不良价值观,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的广告;存在公益广告播出时长、频次达不到规定要求问题的;存在广告播出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查把关不严和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广告。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10月20日,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整顿重点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自查整改结果要及时向本级广电行政部门报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直接报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

    通知要求,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从严执法、从严查处、从严追责。必须坚持全覆盖,真正把整治和规范的要求全面落实到各级广电媒体、各频道频率、各节目栏目和时段,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搞例外。(记者张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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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小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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