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一)中国新闻奖
设奖数额不超过30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3个(包括10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91个左右;三等奖156个左右。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4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每个刊播单位的文字类参评作品在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4个评选项目中,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每个刊播单位的广播类、电视类参评作品同上。
中国记协向特别奖、一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以及新闻名专栏获奖单位颁发中国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编辑颁发获奖证书。按“集体”申报的作品,向该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国际传播奖向该作品的采制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颁发作者获奖证书。
(二)长江韬奋奖
设20个获奖者名额,其中长江系列10个,韬奋系列10个,可以缺额,不能超额。由中国记协向获奖者颁发长江韬奋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