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闹剧,回应不能自说自话
2017年07月07日 14:13:43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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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篇刊登在《延安日报》、署名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某的文章,因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时评文章高度雷同,而被网友质疑涉嫌抄袭。7月3日,《华商报》记者从富县有关方面了解到,经初步核实,发表于《延安日报》的该篇署名为李某的文章由该县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李某本人并不知情。至于为何会以署名文章形式见报发表,李某本人也并不知情。(7月4日《华商报》)

    一篇发表于市级党报的署名文章,让县委书记李某“脸面丢尽”。但现在看来,李书记似乎有点被冤枉了,因为从富县官方的回应来看,文章由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对于稿件以及以署名文章形式见报发表,李书记本人都不知情。

    这一出乌龙闹剧,将官场一直存在的代笔行为,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领导署名文章,由秘书或下属代劳,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有些领导事务繁忙,由秘书根据其平日讲话内涵或者口授完成文稿的写作,而后由领导本人检查确认,也姑且可以理解。但有些领导却完全依赖秘书,自己心安理得当起了“甩手掌柜”,不仅不自己撰文,甚至连事后的检查确认也懒得过问。如此不爱惜自己的羽毛——“署名权”,最后被秘书“坑”也只是时间与概率的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李书记是真的被秘书“坑”了吗?有人追问,在上一级的党报发表署名文章,却未经过书记本人确认,当地有关部门不会如此“不守规矩”吧?

    对于“运动员与裁判员”兼于一身的富县官方的回应,民众显然是不会轻易买账的。因而,要想让事情水落石出,取信于民,就必须由上一级职能部门介入调查,来看看这一出“县委书记抄袭新华社文章”的闹剧究竟是如何上演的。(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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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泽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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