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农民率先持证带“权”进城
2017年06月14日 10:03:45  来源: 山东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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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拥有市民身份又保留农村“三权”

武城农民率先持证带“权”进城

    “有了这两个本本,进城落户就再没有后顾之忧了。”10月18日,武城县李家户镇党庄村31岁农民郭子伟一天之内领到了两个证件:新户口本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下文简称《转移备案证》)。他一手一个,兴奋异常:“紫本本,我迁户进城,成市民啦;红本本,老家权益保留不变!在城里呆不住的话,还可以把户口再迁回农村!”

    早在5年前,郭子伟就在县城有了稳定的工作,买了房,但一家人的户口却始终没有“进城”。“老家有8亩承包地、1处宅基地,万一户口迁走,地被收上去,将来在城里呆不下去咋办?”这样的担心让他决意把户口留在农村。

    今年4月,女儿降生。是要县城户口,还是要地?思来想去,郭子伟还是把闺女的户口落到了农村老家。

    作为全省惟一的“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试点,6月12日,武城县委办、政府办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城落户转移备案实施办法》,对进城落户农民进行转移备案,村、镇、县三级登记在册,永久保存,承认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和这“三权”的合法继承权。

    得知这一消息,郭子伟动心了。

    随后,武城县公安局发文规定,农民转户来去自由,持有《转移备案证》,日后仍可把户口迁回农村。这让郭子伟一家吃了定心丸,他们立即申请了转户和转移备案。

    农民持证进城后,享受市民、农民双重待遇。教育、医疗、就业创业服务、低保五保待遇比农民高;而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农民专属优惠仍然保留,转户农民“哪头炕热坐哪头”。武城还规定,转户农民在县城购房,县财政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今年9月,进城落户农民“转移备案证书”制度被写入了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

    “6月颁发首证以来,全县共有1580户转户农民领到了《转移备案证》。”武城县长张磊说,“我们实行备案证书制度,目的是为了让自愿进城落户的农民没有后顾之忧。县政府对乡镇、部门不考核户籍城镇化率,只考核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对服务的满意率,严格遵守群众自愿原则,决不允许搞强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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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郑亘波 任希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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