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日报社会责任报告 (2016年度)
2017年05月25日 17:16:15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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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坚持合法经营,履行合法经营责任

    《包头日报》全媒体运营中心严格履行合法经营责任,本着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对所有广告严格审查,并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定期安排广告审查员进行培训学习,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以适应媒体广告宣传新形式。

    为严格审查制度,提高出版质量,设置专人在广告制作发布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对广告发布者的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对内容不实或证明文件不全者,不予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坚决抵制和杜绝有害、虚假广告。实现应收尽收,绝不偷税漏税。建立起合理的价格体系,在进一步提高广告收益率的同时,严格财务制度,遵照报社规定按月上缴所得广告款,且做到依法照章纳税,树立同行典范。

    七、严格稿件发布流程,坚持安全刊播

    《包头日报》始终坚持五级编审、三级审校制度、编前会会审、打分、评报制度、总编辑带总班、重要稿件送审制度。日报每天下午五点召开编前会,由总编辑、编委及各部主任对当天已见报的内容及次日未见报内容进行会审,共同打分评报。总编辑在会上布置当天的采编工作,并对当天的版面进行逐一审核,并与各位编委及主任对当天的报纸进行打分评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编委轮值夜班,总编辑每天亲自带班,重点对次日见报的要闻版进行把关。日报每日有两位编委轮流上夜班,负责处理并审核要闻版及其他版面内容。如遇情况,及时与总编辑和社长沟通,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同时实施应急预案制度。《包头日报》宣传报道工作始终与市委宣传部保持密切配合与沟通,并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如遇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汇报市委宣传部,同时,及时采取措施,尽可能降低负面影响。

    八、 履行保障新闻从业人员权益责任

    包头日报社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定期与报社工作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其中在编人员签署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签署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劳动知情权。

    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要求,为报社每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做好“五险一金”缴费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新闻记者证的申领、发放、核验等工作。确保申领记者证人员符合申领条件,要求已取得记者证的采编岗位人员,严禁在采访活动中利用记者身份搞经营、拉广告、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将记者证借给他人使用,并要求新闻记者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从事有偿新闻、强拉广告或者向采访对象索取钱物等。并做好记者证的核验自查工作,确保持有新闻记者证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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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泽月 刘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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