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强的“新闻达人”养成路
2017年01月19日 10:00:45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字号  打印 关闭 

  李家强(右一)在小沙窝村蔬菜大棚采访。

  在天津农村广播日前召开的颁奖会上,天津西青区小沙窝村农民李家强获得了特别贡献奖,成为10位获奖者中唯一的农民通讯员。就是这样一位土生土长的农民,痴迷新闻写作30年,发表稿件1000篇,成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农广播频率中国乡村之声天津地区第一位农民评播员;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第一位农民通讯员、农民评播员,天津电视台第一位农民评播员,天津西青区广播电视台和《天津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农民通讯员……

  听广播萌生“记者”梦

  5岁那年的一天,正在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的李家强突然听到村口电线杆上的大喇叭响了,他马上跑到电线杆下,两眼望着大喇叭充满了好奇:人的声音怎么会从里面出来呢?我的声音也能从喇叭里出来吗?从此他喜欢上了听广播,梦想着有一天自己的声音出现在广播里。

  1986年,初中毕业后的李家强回家务农,父母问他:除了种地,还想干点什么?他回答得很干脆:我要一边干农活,一边写文章。他把身边的新鲜事写成文字稿投寄到新闻媒体,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先后寄出了上百篇稿件,但没有一篇被采用。直到1990年4月的一个雨天,李家强在路上发现,许多人一边打伞一边骑自行车,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他立即回家写了一篇题为《下雨天打雨伞骑自行车危险》的稿件,送到了30公里外的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红绿灯》节目组。转天又是一个下雨天,《红绿灯》节目播出了这篇稿件。听到收音机里播出自己的文章,李家强顿时掉下了激动和欣喜的泪水。稿件播出后不久,李家强收到一张3块钱的稿费通知单和一封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台长鼓励他新闻写作的亲笔信。回想当年的情景,李家强依然抑制不住兴奋之情:“至今我还珍藏着这份小小的稿费单——因为它是我在新闻媒体发表的第一篇文章的证明,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我从此知道了新闻稿件应该怎么写。”

  新闻稿带着“泥土味”

  “为农村而采访,为农活而写作;乡情难舍,乡亲难忘,乡音难改——这是我的座右铭”。翻阅李家强采写发表的新闻稿件,篇篇都带着浓郁的家乡“泥土味”。

  30年来,李家强常常骑着一辆旧自行车,肩上挎着一个简单的采访包,穿行在乡间的小道上,哪里有值得报道的新鲜事,他就会出现在哪里。小沙窝村种植青萝卜已有500年的历史,李家强自己也和乡亲们一样种萝卜、卖萝卜。2001年在天津市实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已经3年的大背景下,乡亲们搞起了大棚萝卜种植,不仅实现了反季节种植而且培育出了高产优质的甜脆青萝卜。李家强发现这是一个值得报道的好题材,于是他结合自己大棚种萝卜的经验和采访乡亲们大棚种萝卜的情况,在《天津日报》上发表了消息《沙窝萝卜远销东南亚》,随后被多家媒体转载。李家强说,写文章宣传沙窝萝卜,就是希望沙窝萝卜能走出天津、走出国门。同时给家乡的沙窝萝卜归集一份档案,为后人留下一段天津农业发展的记忆。

  李家强有一张别具风格的绿色小名片,上面写着:农民新闻报道员,采写乡村新貌、致富经验、道德模范。有一年春节前夕,他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乡村之声录制节目,耽误了自家沙窝萝卜的出售……李家强说:“每当看到和听到自己采写的文字变成铅字,变成无线电波传遍千家万户,让更多的人了解我的家乡日新月异变化的时候,个人的一点儿经济损失和生活中的烦恼就会全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1000篇稿件“没毛病”

  李家强家写字台的玻璃板下压着《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写字台上摆放着许多优秀通讯员、优秀新闻作品证书。他十分认真地对《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说:“我从事新闻写作30年,被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有1000多篇,虽然没有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但这些稿件没有一篇因为报道失实被新闻媒体和当事人追究责任;没有一篇因为涉嫌抄袭产生法律纠纷;因为我自从事新闻报道的那一天起,就一直用一个正式新闻记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从1990年春天开始,每被媒体采用一篇文章,李家强就用稿费买一本书,30年来陆陆续续买了1000多本新闻写作和社会科学、农业技术等各类书籍。他自豪地说:“哪方面的书籍我都有,我觉得,从事新闻报道工作,哪方面的知识都要懂一点儿,免得采访、写作的时候出现常识性的错误,影响和被采访者的沟通,误导受众……”。(记者樊国安 文/摄)

 
更多阅读:
 
(责任编辑: 赵丹 )
更多图片 >>  
01002011131000000000000001110000135996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