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韬奋奖简介
2014年06月13日 10:38:49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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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评选。该奖项为2005年根据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精神由范长江新闻奖和韬奋新闻奖合并而来,每两年评选一次,至今已评选12届。每届评选20名获奖者(其中长江系列10名,韬奋系列10名)。

    范长江新闻奖作为长江韬奋奖的前身之一,于1991年设立,是由中国记协组织的全国中青年记者评选最高奖。最初每三年评选1次,从1998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截至2005年共评选了六届。范长江新闻奖前三届每届评选获奖者10名,提名奖30名。从第四届评选开始,不再设立提名奖。从第七届开始改称长江韬奋奖·长江系列。

    韬奋新闻奖作为长江韬奋奖的另一前身,设立于1993年,由韬奋基金会委托中国记协组织评选,是奖励全国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员、新闻类节目制片人、校对等新闻工作者的最高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截至2005年已评选六届。韬奋新闻奖前三届每届评选获奖者10名,提名奖30名。从第四届评选开始,不再设立提名奖。从第七届开始改称长江韬奋奖·韬奋系列。

    开展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继承和发扬范长江、邹韬奋真诚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德和思想作风,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工作者示范作用,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引导、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和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长江韬奋奖评选范围为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从事新闻工作5年以上、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记者证的新闻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检查和新闻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参评人员近5年内不得有违反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曾获长江韬奋奖者不再参评,新闻单位副部级(含)以上负责人不参评。

    长江韬奋奖与中国新闻奖一同评选。评选委员会由新闻主管部门、新闻单位记者编辑代表、各地记协领导、新闻教研机构专家学者代表等不超过90人组成。评委会人员由中国记协报经中宣部同意后聘任,任期一届。评委实行回避制和轮换制。

    长江韬奋奖评选实行新闻单位推荐、报送单位初评和评选委员会定评三级评选机制。为提高评选公开性和透明度,评选办公室在定评会前和评选会结束后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公示参评材料和评选结果,接受社会评议。对参评材料的评议意见将提交评选委员会参考;对评选结果的评议意见,将提交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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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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