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陕西省12名假冒记者被依法判刑
2014年06月12日 08:55:4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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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西安6月10日专电(记者李树峰、李华)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检察院获悉,2013年以来,陕西省已处理7起非法出版、新闻敲诈案件。经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已有12名假冒记者被判刑。

   2011年9月,钟某在陕西省韩城市创办非法网站“华夏民生网”,并向社会人员印发“新闻工作证”,并雇佣张某为其下设“陕西频道”的“总裁”。随后,张某又招募王某、程某、赵某等人为该网站工作人员,寻找各地企事业单位的负面新闻进行敲诈。团伙先后在富平、蒲城、渭南城区等地,针对部分煤矿、网吧、娱乐场所及相关政府部门存在的违法违纪、管理漏洞等现象,以曝光负面新闻为由,进行敲诈勒索活动多起,涉案金额3.6万余元,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3年初,犯罪嫌疑人党某、侯某、张某、杨某等人以某电视台网媒工作者的身份,分别敲诈勒索4家游艺广场人民币共计1.5万元。案发当日,此团伙又窜至西安市未央区某豆腐作坊,借口索要人民币10万元时,店主及时报案,犯罪嫌疑人侯某等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2013年底,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依法对党某等5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决。被告人党某犯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侯某、张某、杨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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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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