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修法保障新闻人信源保密权利
2013年09月26日 16:02:48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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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从9月23日起,澳门新闻局就《出版法》修订文本进行33天的公开咨询。新法强调了新闻工作者的报道权、接近信息来源的权利、对信源保密的权利。

    新闻局的建议草案特别明确保障新闻工作者的信息权,包括采访、报道和接收信息的权利;新闻工作者享有接近信息来源的权利,但不包括被视为涉及司法保密、国家机密、法律规定为机密、个人隐私的事实和文件。

    建议草案还特别保障新闻工作者行使对有关信息来源保密的权利,特别保障其在执行职务时依法享有独立的保障且有刊登和发布的自由。

    新闻局草拟的建议草案则按“只删不增”的原则,对原法律作出技术修订建议,体现法律保障新闻工作者权利的精神和原则。

    现有法律专辟章节设立“出版委员会”,其职责是保障出版独立,权限包括审议就新闻工作者等人士违反《出版法》的行为,可设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有关事实。澳门新闻局局长陈致平解释说,综合业界意见和民调结果,均倾向在法律框架外,由业界自决是否成立相关的自我规管组织。(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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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国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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