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等到记者节才想起记者权益
2010年08月02日 08:29:22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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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海建

    短短数日,记者的命运成为公共议题:就在《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随后又被撤销刑拘决定后——7月30日《华夏时报》通报称,该报社女记者陈小瑛疑因报道深国商负面新闻被打;同日,四名自称霸王集团员工的青年男子被指闯入《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上海办公区,围堵报社门口,推搡该报记者,随后该报社报案。

    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有三:一是相关报道实打实地戳到了相关利益集团的痛处,或令其忽悠的华丽泡沫瞬间破灭,或将真相清楚地呈现在公众面前,颠覆了其苦心营造的诚信幻象;二是相关报道对市场走向具有重要的价值指引意义,关涉其信誉与形象,维护了消费者或股东的利益,却令造谎者心生不爽;三是某些企业向来笃信钱权江湖的丛林法则,野蛮成为习惯、暗算奉为首选,打击报复的伎俩远比诚信经营的能力更强。

    记者权益的不堪,是法制民主之耻,是公民社会之辱。因为记者不仅是职业身份上的记者,更是一个普通公民。他们在掘进真相、恪守事实上的遭逢,是每个正义民众都可能遭遇到的权利窘境。甚至可以推断,若不是记者身份上的某种对抗性,普通公民在投诉举报这些事实中的风险更大。一份民间的记者权益报告认为,这两年发生的针对记者的刑事诉讼表明,一些官员对记者的打击已不屑于用新闻侵权民事诉讼的方式,而更愿意用刑事诉讼的方式报复,至于暗底下的威胁恐吓,更是手段翻新花样迭出。

    去年,与全国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颁布近5年后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从原来5章31条增加到6章40条,譬如专门增加了新闻记者定义及权益保护相关内容。遗憾的是,这些条文的改进并没有事实地扭转记者权利堪忧的处境。

    记者之所以如此悲怆,事实上只是因为其代偿了社会的某些功能:媒体不是公器,然而吊诡的是,在公器失语的时候,媒体就被公众推上了公器的舞台,披荆斩棘、筚路蓝缕。这个时候,记者就不复是一个公民,而是被舆论制造出的神,不仅不能言说版面或自己的物质化生存,还得扮演圣人追寻光明与正义。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某些无良商家总是把记者当做自己最大的敌人,“防火防盗防记者”,却从不担心最有实权的公权部门会威胁其吹牛扯谎的行径。

    不要等到记者节才想起保护记者权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益的博弈与角力会更为复杂、更为血腥,当此之下,若想真正保护记者,就须还原记者的职责与属性,让其承担起有限的道义与责任,让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成为每个人、每个部门无可推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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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希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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