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交易保证保险产品北京诞生 国内外首创
2010年07月08日 11:29:42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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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否会购买著作权交易保证保险?”

  “你不会是在做托,推销保险吧?”

  以上是发生在《法治周末》记者与作家胡震生之间的对话。

    新生儿———著作权交易保证保险尚在襁褓中,通往市场与人心的路还很长。

  6月24日,国内乃至国际首个险种———著作权交易保证保险产品在北京诞生。该产品由信达财产保险公司推出,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担任独家代理人。

  2010年,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9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时下,文化产业的发展是解决就业的一大机遇。而金融能在资本市场中给予文化极大的融资支持。“具有独特优点的保险介入知识产权有助于促进二级交易市场的活跃,保护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金融从业人员刘东鑫对此如是分析。

  同时,文化产品价值的形成和成本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当前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较多具有轻资产、高风险的特点,文化产业的现状和金融企业的风险偏好间存在差距。信达财险副总裁朱红民说:“利用保险的聚合效应,可降低文化产业的风险。”

  在此背景下,著作权交易保证保险应运而生。“保险等金融的投入,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开发和保险覆盖率的扩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部市场分析处的严振华副处长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陈登伟说,这不仅给保险等金融领域开拓了另一片空间,还解决了文化产业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而结合国家提升文化产业的整体前景看,目前中央提出了创建文化强国,各地也提出了创建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的战略,北京汉衡律所律师夏建三说,“保护著作权和文化艺术、挽救文化遗产的时机已逐渐成熟”。

  想法之雏形

  2010年春天无疑也是著作权保护的春天。

  此前,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已接到了众多客户的反馈,由于我国版权实行的是自愿登记,缺少强制性的规定,使得交易中风险迭起。

  问题集中体现为:著作权流转随意、权属不清晰、出现大量的盗版剽窃现象。

  由此,他们向信达财产保险公司发出了合作邀约。经过探讨调研,最终提出设计著作权保证保险这样一个险种,来解决当前版权权属交易的风险。

  “著作权的采购人员也有相同的担心,不知道所购买的版权是否具有瑕疵。”陈登伟介绍与信达财产保险公司合作的初衷。

  信达财险管理部的陈刚介绍,由于著作权很难通过它的占有状态判断实际权利人;而登记制度在法律上不能对抗第三人;著作权受让方和转让方信息不对称,受让方很难弄清著作权权属的状态。因此,市场交易出现了大量侵权纠纷。

  最初信达财险用责任保险的方式来规避风险,由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来承担责任风险。但是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的运作模式已经不适合该责任保险方式。“它是提供交易的中间方,不承担责任。由此我们就采用了保证保险的方式”。

  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的殷秩松总经理向记者介绍这个新兴的险种:“如果著作权的买方投保了该保险,买方发现由于卖方无权许可、转让著作权,著作权不完整、存在瑕疵或者著作权转让未经第三方授权同意,使得交易的买方被诉侵权,保险公司将先行对真实版权人进行赔付,并向买方赔付相关法律费用,从而避免了著作权买卖中的风险,增强了交易双方的信心。”

  而在合作分工上,殷经理提到,国际版权交易中心除了对险种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进行早期的调研工作外,还将对这个险种的后续工作进行宣传推广,并对著作权权属状态进行审查,符合投保条件后,信达才会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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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国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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