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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像奖组委会:纪录摄影的真实性原则必须坚持
2010年05月02日 10:04:15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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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关于取消杨晓宁、欧阳星凯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

  纪录摄影的真实性原则必须坚持

    ——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答记者问

    真实是纪录摄影的本质特征。由于真实性问题而引发的对纪录摄影作品的争议,国内外并不鲜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数码影像技术的发展,包括荷赛、华赛、中国新闻奖在内的重要评选中,就发生过多起因修改原始影像、违背纪录摄影真实性原则而被取消获奖资格的事例。

    根据中国文联《关于认真贯彻<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文艺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部分获奖者的作品受到质疑的情况,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对本届金像奖展开复查工作。经过意见征询、获奖者自查、作品网络展示、影像技术鉴定及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讨论研究,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近日决定,取消杨晓宁、欧阳星凯的金像奖获奖资格。据此,记者就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有关负责人。

  纪录类作品不得违背真实性原则

    记者:取消杨晓宁、欧阳星凯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依据是什么?

    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组委会”):目前已确认,杨晓宁、欧阳星凯分别有3幅和1幅参评金像奖创作奖纪录类的作品存在通过电脑软件修改原始影像、改变被摄客体原貌的情况。这种做法违背了纪录摄影作品以真实为生命的本质特征。

    2004年召开的第七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对纪录摄影的本质特征进行了定义:“纪录摄影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客体(即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或发生的客观事件)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并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社会档案文献资料。基于这一目的,纪录摄影作品必须真实。”近几年来,我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简称“国展”)推行了摄影作品分类评价体系,也对纪录摄影的真实性做出了规定,明确要求参展的纪录类摄影作品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国内其他多个重要影展也做了类似的规定。

    记者:取消他们的获奖资格经过了什么样的程序?

    组委会:组委会责成中国摄协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作品复查小组,重点针对作品的著作权问题和纪录类作品的真实性问题,进行了全面复查。

    复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获奖者自查。获奖者均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做了回复。杨晓宁在回复中表示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复查工作,并如实介绍了自己参评作品的拍摄和制作过程。欧阳星凯则是在复查工作开展前,尚未有任何人对其参评作品提出质疑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初便主动向组委会说明其1幅参评作品修改了原始影像。    

    二是展示获奖作品。自3月5日起,本届金像奖获奖者的所有参评作品通过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进行了长达6周的展示,并开通“会员之声”信箱和论坛征集意见。

    三是召开影像技术鉴定会。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征调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纪录类作品的高精度图像文件或底片,邀请数码影像专家,于4月9日和4月18日进行了两次鉴定。

    4月24日,中国摄协第七届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复查小组《关于第八届金像奖获奖者参评作品复查鉴定工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取消杨晓宁、欧阳星凯本届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建议案并提交组委会。

    组委会接受中国摄协主席团的建议,做出《关于取消杨晓宁欧阳星凯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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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国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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