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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负责人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2009年11月30日 10:11:08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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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公布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全文

    中国记协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于11月27日公布全文(见11月28日本报3版)。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本报记者专访,针对《准则》修订的基本情况作了说明。

 修订《准则》是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是1991年1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1994年4月第一次修订,1997年1月第二次修订。《准则》从上次修订至今已有12年时间。

    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这12年来,我国新闻事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新闻队伍的人员结构和工作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新闻战线在一系列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的新鲜经验。与12年来精彩纷呈的新闻实践相比,《准则》中的一些内容和提法跟不上形势变化,需要进行与时俱进的修订。

修订工作突出指导性实践性针对性三原则

    据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主要突出了指导性、实践性、针对性三项原则,对《准则》进行相应的调整、补充、完善。

    突出指导性主要体现在,充分吸收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新闻工作者、新闻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还增加了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新闻职业道德的一些内容。

    突出实践性表现为,充分吸收十六大以来新闻实践和理论研究方面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果,特别是北京奥运会、抗震救灾、应对金融危机和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积累的新鲜经验,集中体现了在新形势下对新闻传播规律的认识和运用。

    突出针对性则在于,深入研究新闻界出现的违反职业精神、职业道德问题,重点是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四大公害”,针对导致问题的主要原因、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规范性要求。

修订工作历经三阶段十几次修改

    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6下半年起,中国记协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课题组,启动《准则》修订工作。课题组多次提出修订意见,经课题组内部讨论、国内部讨论、中国记协书记处讨论,几上几下,先后十几次形成修改稿。

    从2006年底开始,课题组把相对集中的修订意见,以书面、座谈会等形式,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人民日报等20多家中央和首都主要新闻单位、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等十几家新闻院校和研究机构及60多位中国记协常务理事的意见,形成了一批有重要价值的建议和提法,这些成果在修订工作中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体现。

    2009年11月8日,《准则》修订稿正式提交中国记协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在吸收理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又对提出《准则》修订稿做了修改。9日上午,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现场表决,《准则》修订稿审议通过。

新版《准则》内容更丰富更具操作性

    对比新版《准则》与1997年版,我们会发现在体例上最大的变化是把原有六个方面的要求,调整为现在的七条28款。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原有体例相比,这种条款式表述形式既能突出重点,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更便于新闻工作者学习和遵守。此外,还新增加了“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国际新闻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两条,把1997年版中“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的要求修改为现在的第四条“发扬优良作风”,把“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从1997年版中的第四条上调到第三条。这些变化,体现了我国新闻界对职业道德认识的不断深化。

    新版《准则》比1997年版只增加了一百多字,但内容更丰富、更能体现时代发展成果,进一步反映了我国新闻界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共识。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强调,内容上的变化具体体现在三个层次: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和“三贴近”原则等写入《准则》。二是在基本要求上,把新闻职业道德细化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发扬优良作风”、“坚持改革创新”、“遵纪守法”、“促进国际新闻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等七项要求。三是在规范条款上,更加贴近新闻工作实际。比如在采访报道突发事件时应遵守的原则和注意事项,善于利用新载体、新技术收集信息、发布新闻等。

    新《准则》特别指出,新闻工作者要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以新闻报道形式做任何广告性质的宣传,编辑记者不得从事创收等经营性活动;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

    新《准则》强调,新闻工作者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明年将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自查

    关于《准则》的贯彻落实问题,这位负责人要求,中国记协各级会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全国新闻工作者要自觉执行。

    他表示,明年上半年,将以“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组织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进行集中学习,开展自我检查和评议,查找和解决在实际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和问题,在全国新闻界掀起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热潮。“尽管有了新版《准则》,并不等于就能彻底解决新闻界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不过我们深信,只要新闻界全体从业人员共同努力,只要全社会都来支持、帮助和监督,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就会越来越好,新闻战线的风气和氛围就会越来越好,新闻事业就一定会更加繁荣发展、欣欣向荣,新闻工作就一定会更加受到党和人民的肯定和欢迎。”这位负责人说。(光明日报记者 张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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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金铃(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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