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
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作为广告管理,计入广告播出总量,不再执行《广电总局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字幕广告的通知》(广发社字[2005]547号)中每小时播出此类节目“总长度不得超过15分钟”的规定。[详细] |
黄金时段每集电视剧插播广告不得超过1分钟
广电总局日前颁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时至21时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详细] |
广告限播令引发连锁反应 卫视广告提价超10%
电视剧插广告每次禁超90秒、电视台每小时广告不能多于12分钟……明年开始实施的一系列广告播出管理新政,是否能遏制如今电视节目中铺天盖地的广告?对于依赖广告为生的电视台会有多大影响?[详细] |
|
广电总局“广告限播令”或“净化”掉100亿元
针对电视广告几近泛滥,观众颇多非议的状况,上月国家广电总局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俗称“广告限播令”,简称“61号令”)。“61号令”对电视广告播出的时长和广告播出的类型作出明确规定。政策出台后,很多卫视的广告部开始挠头,“‘61号令’的出台打乱了很多电视台2010年广告政策和销售任务部署。”[详细] |
电视广告管理办法将实施:媒体如何调整广告策略
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CTR)的最新广告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若根据此办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电视台黄金时段广告量普遍存在超标严重的情况,在全国154个主要电视频道中,19:00-21:00黄金时段广告量达到17.95%,超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中15%限制的2.95%。[详细] |
落实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办法 广电总局公布投诉电话
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从认真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切实尊重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广播电视广告的播放管理,保障和促进广播电视广告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为此,广电总局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