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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细则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委会全体会6月17日讨论通过后,6月19日评选小组召集人会议补充修订。
一、评委会分组:
1.分为7个小组推荐各项目候选作品,每个小组工作量大致相当。
第一组为消息组,负责报纸消息、评论、系列报道、新闻摄影4个项目的评选。(其中新闻摄影经过复评推荐)
第二组为通讯组,负责报纸通讯、版面、新闻漫画和副刊作品4个项目的评选。(其中新闻漫画和副刊作品经过复评推荐)
第三组为广播组,负责广播消息、专题、系列报道3个项目的评选。
第四组为电视组,负责电视消息、专题、系列报道3个项目的评选。
第五组为广播电视组,负责广播新闻评论、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和电视新闻评论、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8个项目的评选。(其中广播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和电视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6项经过复评推荐)
第六组为网络组,负责网络新闻评论、专题、访谈、页面设计和专栏5个项目的评选。(5个项目均经过复评推荐)
第七组为专栏论文组,负责新闻论文和报纸、广播、电视专栏的评选。(报纸、广播、电视专栏经过复评推荐)
2.全体评委集体评议、讨论、投票评选全部项目一等奖获奖作品。
3.分报纸通讯社论文组和广播电视网络组两个大组评议、讨论、投票评选二、三等奖获奖作品。
报纸通讯社论文组负责报纸通讯社的消息、评论、通讯、系列(连续)报道、版面、摄影、漫画、副刊,论文9个项目;广播电视网络组负责广播电视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连续)报道、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网络评论、专题、访谈、网页设计18个项目。
二、本届中国新闻奖不设机动名额。一、二等奖获奖作品由小组推荐,经全体评委会和大评选组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差额评定。一等奖落选作品进入二等奖候选;二等奖落选作品进入三等奖候选。三等奖获奖作品由小组推荐后,经大评选组讨论、评议后,等额投票评定。
三、本届评选办法规定,凡发现参评、获奖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存在篡改、伪造等严重违规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本届参评资格;已获奖的要取消所获奖项,追回证书、奖杯和奖金,3年内禁止该作者、编辑和推荐单位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并将查处结果通报全国新闻界。
本届第一次执行此项规定,如果在投票评选前,推荐单位主动撤消有严重违规问题的参评作品,可不追究本次推荐责任。
四、评委会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要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新闻单位、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新闻单位、广电媒体与报纸媒体,内宣媒体与外宣媒体,关注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等方面的作品。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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