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国家、社会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大到国家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小到百姓吃穿住行,都离不开海洋的贡献。海洋事业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也极大拓展了海洋新闻报道的空间和范围。媒体除了了解受众对海洋新闻的需求外,更要牢牢把握海洋新闻报道的理念与原则。
宏观意识 战略眼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海洋规划提升为专章,强调要“强化海洋意识,维护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生态,开发海洋资源,实施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把海洋列为超前部署的全国五大重点战略领域之一。前不久,《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获国务院批准实施。
要把海洋新闻事件放在一定的社会和时代背景下分析,揭示其蕴含的意义。把海洋新闻事件放到国家、社会、经济的大背景下,使海洋新闻能够给受众提供更多的思考线索、更大的信息量。
譬如,近年来是国际重化工向我国沿海港口城市转移的高峰期。但由于缺少城市、地区规划环评,目前我国沿海港口的石化产业无序发展及散乱布局,已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影响,最终将会祸及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相关报道应更深一步,更多地关注应如何加快立法,整体规划,加强监管。
再有,对近年沿海地区愈演愈烈的围填海、无人岛开发等,不能只局限于经济领域看开发,只看到对促进地区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更应该从整体及发展趋势上把握,看到盲目围海开发改变生态环境后所带来的恶果及长远影响,更多地关注怎样统筹规划、适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做到人与环境和谐共处。
国际视野
海洋的整体性、流动性和共同性决定了海洋事务的国际性,中国的海洋问题许多是世界性的,不仅与周边国家相关,而且与世界相关,不能孤立地去看,要放在世界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即,探究一个海洋新闻事件,先要探究一个地区的海洋问题;要探究一个地区的海洋问题,先要探究国家的海洋态势;要探究国家的海洋态势,就要先探究国际海洋发展大势,只有站在全球的高度,才能看清楚,把握准确,这就是国际视野。
在陆地资源逐渐枯竭的今天,海洋已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后的资源宝库,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海洋生物多样性锐减、海水污染,这已不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事,是影响和破坏全球海洋生态环境的问题,关系到整个地球。需要国际社会从实际出发,共同努力、加强协作,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海洋新闻报道也不能偏离这一立场。水产资源衰竭、能源开发利用、航道安全问题等,都是相邻国家和地区共同关注的双边问题、敏感问题。在报道上,既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又要坚持原则和立场。
近年来,我国海产品出口因抗生素、重金属等药残受阻事件频频发生,导致价格大跌,养殖户陷入困境,给水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带来不利影响。这其中既有渔民养殖缺乏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的原因,更多的是美日欧等国家和地区对进口水产品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所致。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明显提高。一些国家为保护国内产业从技术层面找借口以限制中国水产品出口,甚至将食品安全政治化。只有在分析了事件背景以及事件前因后果之后,对此类问题的报道才会客观、深入。
对国际海洋新闻报道,更要准确把握国际海洋政治、经济、科技发展脉络,尽量反映出世界海洋形势的现状、发展、变化与趋势,反映各种矛盾和斗争。各国之间在海洋问题上相互关联,相互依存,有合作协调的一面,也有矛盾分歧的一面。如,近年来日趋激烈的南北极争夺战、领海岛屿之争、大国间海军较量,既要有宏观上的整体把握、又要有微观上的层面分析,从而对事件在世界格局中的影响、意义有较为准确的把握。
有责任感
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洋强国的大环境下,媒体有责任引导受众正确看待与海洋相关的各种现象。新闻报道不是自然的信息传播,海洋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正面与负面、积极与消极,先进与落后、文明与不文明的现象并存。因此,媒体必须对海洋新闻事实的传播有所选择,坚持“有益、有用、有利”的标尺,强调海洋新闻的社会效果,体现出应有的、正确的价值取向。
首先,要加大对国家重大海洋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的报道。在加快海洋开发、建设海洋强国的过程中,对于党和政府的海洋大政方针以及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一方面需要向公众作及时的宣传和解释;另一方面公众也迫切需要了解。这类报道不仅适应了海洋管理部门宣传的要求,更关系到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海洋权利和义务,为受众所关心。比如《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等。
其次,加大对国家和有关部门与海有关的重大执法行动的报道。目前海洋领域的违法活动主要包括污染海洋环境、乱围填海、乱挖砂、毁坏海岸防护林带、酷渔滥捕等。近年来涉海部门开展了各种相关执法活动,如中国海监的“海盾行动”,沿海地方政府的各类海洋执法活动。由于这些行动牵涉到一些规模和社会影响大的企业和单位,不仅会影响一些单位和地区的利益,也为广大公众所关心。但媒体的报道无论在数量还是深度上远远不够。
第三,要全面、真实、公正、客观地报道海洋新闻。受抢新闻、制造轰动效应、吸引读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有些媒体往往没有认真核实新闻的准确性,就匆忙报道出来。如对赤潮、无人岛开发利用、海域污染等事件的不实报道,不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这类问题是媒体应尽量避免的。
要有科学态度
海洋新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专业性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知识性。
一、要有科学态度,要注重新闻的科学性,注重实据,避免对海洋新闻的误读、夸张、曲解、误传乃至杜撰信息。
报道时不仅技术、数据、专业名词要准确,而且对相关问题要多方求证,不能妄下结论。如去年对冀东南堡油田的报道,当时有媒体刊发出“渤海湾近海地区蕴藏10亿吨大油田可开采百年”的消息。称南堡油田可以开采100年,这是缺乏常识、不负责任的报道。因为一个油田,能开采的石油总量占储量的百分比称为采收率,通常采收率能达到40%已经很不错了。这就意味着南堡油田开采出的量也就在4亿吨左右。按照年产1000万吨计算,开采也就几十年,根本不可能开采100年。后据了解,因为记者误将储量当作了实际开采量,新闻见报并经网络转载后,给公众造成误导。还有对海平面上升、可燃冰开采等问题的报道,不能听风就是雨,捕风捉影,诸如,沿海有多少座城市将被淹没、可燃冰将为我国带来多少经济效益等,误导公众。
二、要有传播海洋科学知识的意识和责任。
通过新闻报道在海洋专业与外行读者间搭起一座相通的桥梁,让公众更多地认识海洋、了解海洋。特别是一些海洋专业的科学信息,对于外行公众来说,不仅陌生,而且晦涩难懂。这就需要媒体进行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翻译”和解释。即,只有媒体具备了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才能把海洋新闻拉得和受众更近,把海洋知识变成更为通俗易懂的新闻,做到让老百姓愿意看,看进去,受影响。
如,“海权”和“海洋权益”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但是,多数人对“海权”和“海洋权益”内涵并无准确认识。在近年来的新闻报道大有对两者不加区别以致造成使用混乱。“海权”是一个典型的权力政治的范畴。现代意义的海权概念就是国家的海洋综合国力,是衡量国家海洋实力和能力的重要指标。而相对于“海权”的权力政治属性而言,“海洋权益”主要是一个涉及政治和法律的权利政治的综合概念,是海洋权利及有关海洋利益的总称,二者是不能混淆的。这也就需要记者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海洋专业素质。在新闻报道中不仅告知海洋新闻事件的本身,而且还要把与其有关的科学知识背景材料进行详尽的介绍。使受众在了解海洋新闻的同时,增长相关的海洋科学知识。(翟亚娜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