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笔书屋
许三多精神的公共资源属性
笔者写了一篇拙文《王宝强,你别玷污了观众心中的许三多》(新华网转载时更名为《王宝强夜夜笙歌,还是许三多吗?》)13日发表在《红辣椒评论》。引起一定程度的反响。对作者的不同观点提出不同的声音。其中郑渝川先生撰文指出:该文提出“如今的‘许三多’,是公共资源,‘他’是全中国观众用自己的精神情感和道德审美所塑造的榜样力量和精神偶像”,言下之意,如果王宝强现实生活中不能像许三多一样活着,而是“肆意妄为”的风流,就恐有国将不国、文化失范、社会失序的危机。这个判断及其理解不仅突兀,而且荒谬。公共资源有两个特征:一是资源的稀缺性、一是其使用上不受限制。在中国现实环境中,公共资源或由公共财政投建,或由公共管理机构负责维护运营,例如公共博物馆、图书馆,国家公路、桥梁、市政设施等。在文化领域,一般是不具备产权私有专属意义、具有符合公众长时间审美聚合特点的物品及形象才属于公共资源。姚明、刘翔、朗朗(等受欢迎的公众人物)都不属于公共资源,他们个个都有营销团队、懂得最大化的赢取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得分。
对此笔者有着不同的看法,愿就此问题于郑渝川先生及各位感兴趣的同仁商榷。
首先,什么是公共资源?所谓公共资源,简单的说就是与公共领域相关的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就是公共资源,即未被划分为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是为公众所共有,且任何人皆无须取得特定的授权便能使用的资源。例如公共街道、公园、水道、外太空以及处于公共领域的创作物,在某种意义上,这些都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
其次,根据上述定义,郑渝川先生的定义“在文化领域,一般是不具备产权私有专属意义、具有符合公众长时间审美聚合特点的物品及形象才属于公共资源。”看出,许三多精神不仅能定义为文化公共资源,而且是非常有影响力的文化公共资源。其一,许三多精神经过《士兵突击》的传播和公众的审美价值取向的判断,已经得到国人的肯定和认同,已经属于公众占有的文化资源和精神道德财富。其二,许三多也符合郑渝川先生提出的“一是资源的稀缺性、一是其使用上不受限制。”特点,可以说许三多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内涵正是我们国人所需要的和短缺的,因而能在国人心中产生共鸣;进一步讲,许三多精神属于无形资产,每一个人随时可以享受和占用,而这种占用是通过公民自身实践才能表现出来,虽然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但其社会来说,可以形成风清气正和自强不息的社会风气。对个人来说许三多是一部人生立志的教科书,对实践者个人的意义深远。正是这一点,许三多精神需要发扬和道德实践。
最后,笔者想,我们的社会需要宽容和包涵,但不是一种无原则的宽容和包涵。像王宝强作为2007年度在影视娱乐界涌现出的优秀人才,他所扮演的角色“许三多”代表着一种道德需求和审美价值去向,理应成为人们心中完美形象的代言。同时,我们把他的“夜半回家换衣后与好友齐聚北京某KTV,一直K歌至早上5点左右才离开。期间,喝得半醉的王宝强送走一长发美女,两人姿态亲密”等行为看成是一种绅士风度,这将是对我们的道德行为和去年一年的许三多热潮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本文只代表博友个人观点。本文版权归作者和新华网共同拥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