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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该收"点钞费"吗
2007年08月17日 14:57:57  来源:中华新闻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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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伦 冯旭 寇建国

    主持人:

    观众朋友,您好,欢迎收看《今日话题》。

    今年6月份,媒体刊载了这样一件好人好事:一位市民将两吨半硬币运到中国银行进行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花了两天时间才把这些硬币点清,两吨半的硬币终于变成了一张存折。有意思的是,就在同一个月,也就是6月23日,有关部门发布了拟在 10月1日开始实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这个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不再提供这样的免费服务了,而将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新的管理办法如果实施,谁想再扛着两吨半的硬币去银行的话,恐怕自己就会多掂量掂量了。银行将怎么收费?该不该收取服务费?这个管理办法能在10月1日顺利实施吗?近日,我们的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旁白:在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有两条与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其一是,从10月1号起,储户到银行每存500张一元以下的零钞,银行就要收他5块钱的"点钞费",500张以上时,每增加300张再加收1元钱的服务费。而另一项收费是,储户每到银行取5万元以上的大额存款时,银行可以收取500元的手续费,那么,为什么要打破过去的老规矩,出台新的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呢?银行业的主管部门银监会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采访:银监会政策法规部 李伏安:免费的午餐一般来说好处是免费的,但是相对来说质量不一定达到要求,不一定满足客户的需要,这时候老百姓根据他的承受能力,要支付它一定的费用,如果老百姓没有这个支付能力,银行定这个价它也没有市场,银行定这个价一定是老百姓有这个承受能力,老百姓愿意去接受这种服务,它才有市场。所以老百姓会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会得到更好的服务。

    旁白:根据新的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后的收费将涉及到所有的商业银行,其中包括四大国有银行、众多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等。作为收费主体的各大银行,大多对此表示欢迎。

    采访:中国农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王志辉:这个办法出台以后,允许银行根据市场规律去定价,银行一方面要开发新的产品,一方面要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这样的话,银行方面也有收益,也提高了竞争力。

    主持人:在银监会和银行看来,这一新的举措既对老百姓有利,也对银行有利,是一个双赢的新举措。 可是大多数老百姓却不买这个账,有一个调查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5%的老百姓对这一举措表示接受或不置可否,高达85%的老百姓对银行的这一收费举措表示出了强烈的不满。

    旁白:岳师傅一直在集贸市场卖水果,由于做的是小本生意,每天手里进进出出的差不多都是一元左右的零钱。零钱多了,放在身边也不方便,岳师傅每隔那么一两个星期就去一次银行,把手里的零钱存了。可他说从10月1号以后,他就再也不去银行了。

    采访岳师傅:做小买卖,本身都是零钱,一毛一张的到那里 (银行)点500张才50块钱,你再收5块钱就没啥意思了。银行本身就是拿着钱去做买卖,不能再挣这个钱,你拿这个钱做买卖,再收这个钱你就没有道理了。

    旁白:很多做小生意的人都和岳师傅有着同样的看法。

    采访:卖报人:像我们卖报纸,卖书刊的肯定有零钱,那我们这个零钱往哪儿放啊,只能往银行存,我不可能天天扛着到处跑,数钱什么的,你是干银行这个工作,我觉得这是你的本职工作。

    采访:卖报人:我们本身挣的不多,你再收我钱我觉得不合理。

    旁白:而每取5万收取500元手续费的规定也遭到了群众的强烈反对。

    采访:市民一:这要是5万的话就得交500块钱,要是买房的话得二三十万,那就得交两三千块钱,我觉得这对我们工薪阶层来讲,接受不了。

    市民二:老百姓存钱已经扣了税了,我觉得再收手续费不太合适。

    市民三:我只能表示理解,但是不能接受。

    主持人:在我们的采访中,很多人在对新的收费管理办法表示强烈不满的同时,也有很多人对这种收费行为的合理性进行了置疑,他们说,水价的调整经过了价格听证,机票的调价也经过了价格听证,银行的这种自主收费行为是否也应该经过价格听证呢?

    旁白:究竟什么情况下的价格调整必须要进行价格听证呢?我们把电话打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司。

    采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司:首先是政府定价的,一般说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公用事业的价格和公用服务价格垄断性的这些就必须要收。国家的规定比较笼统,因为全国不一样,有的地方管得宽一点,有的市场发育得比较成熟一点,就放得多一点。

    记者:现在银行从10月1号开始存取款的收费服务,这属不属于您所说的公共项目的收费呢?

    发改委:这个真的我不好回答,回答不出来,因为这是新出来的情况。

    旁白:具体到银行收费是否应该进行价格听证时,这位负责人有些含糊其辞,为了对这个问题了解得更清楚一些,我们采访了几位专家。

    采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刘俊海:应该说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对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举行价格听证会,那么通过价格听证会来论证它这个推出收费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因为储蓄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储蓄者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种关系到公众利益的收费行为,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

    采访:人民大学金融研究所主任 赵锡军:制定这个收费标准的时候,应该有一个比较透明、公正、合理的机制,你不能说是某个政府部门说了算了,尤其是涉及到跟很多消费者都相关的时候,那一定要按照《价格法》定价方面的一些要求来进行合理的定价机制,比如说进行一些听证会啊这样的程序。

    旁白:但专家们指出,目前的价格法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因而执行起来有一些难度。

    采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刘俊海:我们目前的价格法只是规定了对于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制定,要推行价格听证会制度,但是,对于没有实行价格听证的收费行为,价格法本身没有罚则的规定,也就是没有对于违反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行为,有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我们的价格法,进一步扩大价格听证会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不履行听证程序的收费行为的法律效力。

    主持人: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银行收取服务费的最响当当的理由就是:收费是国际惯例。曾有某大银行的一位官员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谈到,中间业务在国外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对中间业务的收费已经成为国际惯例。说到这里,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中间业务,这次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要收取的小额点钞费和大额取款手续费是不是属于中间业务的范畴呢?

    采访:贸易大学财政系主任 赵仑:因为我们一般讲银行吸收储蓄存款,是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然后他把这个贷出去,作为这个银行信贷资金的应用,那么这些业务都是银行的基本业务,除了这个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业务之外,其他的业务都把它叫做银行的中间性的业务。包括一些比如说代理发行国库券,代理寻呼台手机费用啊,包括一些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收费这一类的业务都叫做银行的中间业务。

    旁白:专家们指出,存款取款是银行的基本业务,难以和中间业务混淆,小额点钞和大额取款都只是属于存贷这项基本业务的一个环节,不能单提出来进行收费。

    采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 陈淮博士:点钞只是存取款这个业务的一个中间环节,不是一个独立的金融品种,在存取款这件事上,我到你银行存款,你已经收过我一回费了,你给我的利息率比你把我的钱贷出去高,你已经收我一回费了,你就不能再把一个单独环节再收一回费。

    旁白:专家们指出,除了花旗银行等极少数银行对一些小储户进行收费之外,对于类似于我们国内的这种活期存取业务,在全世界的银行普遍也都是不收费的,所以,新出台的这种收费规定,根本就谈不上是国际惯例。

    采访中国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刘俊海:即使在美国,不同银行它的政策是不相同的,在维护自己行业利益的时候,避免滥用国际惯例这种品牌,来说服自己推出收费项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主持人:在采访中,老百姓的有一句话让我们记忆深刻,他们说,和国际接轨已经成了很多人经常挂在嘴边的时髦用语,并成为收取费用或者提高价格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在国际方面不以国际惯例为准则,偏偏在收费方面与国际接轨。今天上午我的一位朋友去银行取款,他就发现这家银行的叫号等候服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取消了。在窗口又一次排起了长龙,我这位朋友足足站了40多分钟的队,对此,银行没有任何解释,像这样的服务,银行如果真的收起费来,储户能够甘心吗?

    采访中国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刘俊海:国际水平的服务和国际水平的收费必须是互相适应的,是相对等的,是同步提高的,而不应当是先提高国际标准所要求的收费项目,然后再提高或者慢一点提高国际水准的服务水平,那么国际水平的服务和国际水平的收费必须是并行不悖同时进行。

    采访贸易大学财政系主任 赵仑:我觉得我们要真谈和国际接轨,我们就要强调服务意识。我在国外办理存款的时候,我印象特别深,一进门之后,他首先把我带到一个桌子旁边,旁边还有一个沙发泡一碗清茶,服务员拿一个托盘托在我面前,上面有纸有笔,你存多少,需要不需要磁卡全部写清。我取款的时候也一样,这种服务意识让你觉得非常舒服。这个东西和你收费是没有内在联系的,不是说你收费了服务就好了,如果你收费了你服务还不好,你怎么跟老百姓交代。存款取款都没有收费的情况,服务态度也非常好。

    采访中国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刘俊海:当我们大胆地移植国际上的国际惯例,作为提升我们核心竞争力的一个外在动力的话,我们还要把国际惯例带给我们的压力,把国际惯例对我们商家的要求,赋予我们的义务,也要同时兼顾,不应当仅仅看到国际惯例给自己带来的种种好处,而忽视了国际惯例赋予自己要求的义务和责任。那样的一个想法我想不仅仅没有说服力,反而不利于我们更多的说服消费者,不利于我们的商家去占领市场份额,也是我们商家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一种表现。

    主持人:9月28日,多家媒体刊发了这样一条消息,原定于10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因缺乏操作细则而推后实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一些行业涌动着制定行业规范与国际接轨的热潮。现在,有些行业的逻辑是,只要是国际惯例就是先进的、现代的、需要实行的,国际惯例的地位被成倍抬高,大有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之势。更有甚者,有些行业把一家或几家跨国公司、一国或几国的做法冠以国际惯例之名,在本行业推广,让所谓的国际惯例成为了保护自己的行业利益的借口。从另一个角度,口称国际惯例的做法在一定意义上也有挤压消费者话语权的意味和霸气。殊不知,这种短视地学那些维护自己利益的国际惯例,看似对行业有利,实际上得罪了消费者,损害了自己的形象,反而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感谢收看今日话题,明天再见!

    (北京电视台2003年9月29日)

    【申报资料实录】

    作品评介:本节目针对银行宣布要对小额存款和大额取款收取手续费的新闻事实,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采访,对银行收费的种种理由进行逐一批驳,并通过层层剖析,抨击了一些行业打着国际惯例的旗号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该片题材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采访全面客观,层次清晰,语言犀利,观点独到。

    采编过程:围绕银行的收费政策,记者采访了银行、市民、银行主管部门、行业调价主管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力求全面、客观、公正、详实。在后期编辑过程中,始终按照让各方开口,摆明观点的做法,用事实层层批驳收费理由的不合理性。

    社会效果:该节目播出后,社会反响非常强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栏目接到了大量来电来信,称赞该节目以翔实的调查采访,抨击了一些垄断行业随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表达了民情民意,反映了群众的呼声。最终,银行收费政策被延期。

    

 
(责任编辑: 龙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