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新闻真实 忠实履行职责
--新华社贯彻落实刘云山同志批示精神和中宣部、中国记协要求
"纸做的包子"虚假新闻被曝光后,引起新华社采编人员很大震动。同志们认为,虽然此事发生在其他媒体,但对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坚持真实性原则,杜绝虚假失实新闻,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维护新闻真实性原则是新闻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是新闻媒体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为维护新闻新闻性原则,最近,总社要求各编辑部和国内外各分社都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要把落实刘云山同志对此事的批示和发表的重要讲话及中国记协通报作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以人为鉴,以史为鉴,以己为鉴,抓住典型案例对全体采编人员加强教育,启发编辑记者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新闻真实性原则和新闻工作者良好社会形象的自觉性。要严格执行杜绝虚假新闻的规章制度,对有疑问的稿件要认真核查,绝不能使规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为了深化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杜绝虚假失实报道,本着"有用、有效、易记、易行"的原则,结合不同形式报道的特点,就杜绝虚假新闻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1、开展新闻真实性典型案例的分析教学。近期,全社采编人员要重温社党组有关新闻真实性的各项要求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消除采编人员识别虚假新闻的盲点。同时,由总编室将近年来社内外出现的报道失实和差错案例进行汇总,形成简明的教学材料,供全体采编人员学习。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采编发各环节进一步增强防堵差错和杜绝虚假新闻的意识。在日常报道中遇到拿不准的稿件,尤其是对新闻事实的真实性有疑点的稿件,应按程序送审。采编发各环节必须做到守土有责,提高对新闻来源、新闻事实等新闻要素的审核意识,禁止将新闻来源和新闻事实含糊不清的稿件发给下一个环节、下一道工序。
3、对新闻稿件中涉及的主要事实和引用的核心观点、数据等不得通过电话采访、转述等形式获得,必须是当面采访或通过权威、可靠消息来源获得。稿件中不得引用互联网上未经核实的素材和数据。对言论稿件中引用其他媒体报道的新闻事实也要进行再核对,杜绝虚假新闻的再传播。
4、对社会来稿要严格执行编辑审核的各项规定,严防社会稿件中的虚假新闻的传播。对单一消息源、内容不可信或似是而非的报道,在无法验证的情况,不得予以报道。转发和利用国内其他消息来源编发新闻,要通过多种途径核对新闻事实。利用外国通讯社和广电媒体新闻编发稿件时,要加强政治把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防出现政治和新闻事实差错。
5、运用、处理新闻发布会提供的新闻稿件,要根据新闻特点进行采编,尽量避免来稿照登,防止被误导;防止记者在采访中部分地"导演新闻事件"的情形,例如设计圈套式提问、歪曲地引导采访对象等;防止将个别的、小范围的事情,夸大为普遍的、全局的事件,并运用"大肆""火爆"等字眼做不切实际的渲染;防止记者把自己想象的观念、看法,在不经过采访对象认同的情况下,"强加"成为某专家、某学者、某经济界人士的观点;正确对待新闻策划。不要把制造新闻当成新闻策划,或者把新闻策划错误地延伸为制造新闻。
6、对热点追踪类报道,记者必须到达现场取得第一手材料,不得根据道听途说写稿。暗访类稿件,在暗访后必须与被暗访单位正面接触,核对关键事实。采访录音、采访记录等材料应保存好,作为日后核对凭证。对有争议性质的题材,须采访双方当事人和中立的第三方(应是权威机构或人),还应根据需要采访当事双方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对事实进行认真核对。必要时需有录音、签字等证据,证据保留至少半年。
7、批评监督类稿件须采访被批评方,听取其意见。未听取批评对象意见的舆论监督稿,不予采用。采访时要有证据意识,在征求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采用录音或签字的形式;对方如不愿意被录音或签字,可将记录内容复述给对方听,看有无需要纠正的地方,并当场修正。在完成以上"求证"程序后,应在采访笔记上注明。也可将稿件中涉及对方的内容传真给对方征求意见。
8、在稿件编辑和审核中要从标题开始做到"一字、一句、一标点"地核实,防止因技术差错造成虚假新闻。在编辑、改写稿件过程中,要警惕为强化新闻价值而重新组合稿件导致出现拔高和与新闻事实不符的情况。
9、在组织有关国际涉华问题的重要报道和敏感问题的报道时,可参考外国通讯社和广电媒体的新闻报道,但相关在驻外分社记者必须深入新闻事件现场进行采访或同我有关部门和权威机构认真核实,并按程序送审。
10、稿件中不得使用"一位业内人士""据说""某先生"等不确定的表述;人名、地名、单位名称和职务等必须认真核实;因特殊原因不能公开透露消息来源时,记者在来稿中应说明采访对象的真实情况,供编辑部审发稿件时参考。
11、正确应用数码影像技术,可以在不损害新闻事实的前提下,对新闻照片的明暗、色彩等进行必要调整或对照片进行剪彩,但严禁通过后期制作,改变新闻照片所记录的新闻场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2、利用资料照片要注明拍摄日期,并在播发时注明"资料照片"。防止以旧充新,以假充真。制作图表引用资料要出自权威机构,忠实原意。对非权威机构的资料不引用。
13、进一步强化新华网选、编、审、发制度,加强对各地方频道的监管。对论坛、博客要严格管理,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删除。
14、加强对签约摄影师、实习生等社会聘用和临时人员的管理。对无单位、无固定职业、无新闻从业经历、无纪律约束、没有或很少接受新闻职业规范教育的聘用和临时人员要严格考察。对签约摄影师(通讯员)提供的批评性报道原则上不能直接编发,应由新华社记者进行再核实采访。对非本社新闻从业人员的失实报道记录在案,把不良记录记载备忘,坚决不编用有不良记录的社外人员的稿件。
15、在考核中加大对虚假失实报道的惩处力度。(三教办)